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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放開參加高考的戶籍限制,義務教育入學改革對在北京的外地孩子來説就成了“雞肋”。要實現真正的教育機會平等,必須取消高中教育和高考的戶籍限制。
今年5月,北京市廢除了1986年的《中小學學生學籍管理辦法》,規定非京籍學生享受同等入學待遇。雖然平等待遇僅限義務教育階段,不包括高中和高考,但對長期原地踏步、乏善可陳的中國教育公平事業來説,這已經是可貴的進步。
作為全國“首善之區”,首都理應在教育機會乃至各個領域的平等領各地風氣之先,更何況北京作為大都市,長期享受城鄉二元體制和農民工廉價勞動的優惠,于情于理都應讓非本地孩子分享同等教育機會。可是,出於可以理解的原因,不少北京家長抱怨這項改革,甚至“對外地孩子的憎惡溢於言表”。如此看來,北京學籍新政本應作為全國各大城市的楷模,但首先還得應對來自本地的壓力。
作為物質、就業、教育等各方面的既得利益者,部分本地市民對學籍新政的拒斥,是長期制度性歧視造成的結果。事實上,在記者接觸的各類北京家長中,不乏權貴歧視平民、本地人歧視外地人的現象,不僅精英不願看到自己的孩子和普通家庭的孩子“混”在一個學校,即便是普通市民也不願讓自己的孩子與外地人為伍。
“解鈴還須繫鈴人”,由制度歧視造成的意識歧視,還得通過制度改革才能逐步消除;北京學籍新政就是很好的起步,有助於戶籍在外地的孩子融入北京社會,並分享相對優質的教育資源,因而決不能半途而廢。
問題在於,只是在義務教育階段實現平等待遇不僅遠遠不夠,也會給在北京接受義務教育的外地子女造成一系列困惑。按照目前的規定,這些孩子在初中畢業後,還得回到原籍接受高中教育,或交納變相“擇校費”才能留在北京讀高中,而畢業後仍然必須回到原籍參加高考。但是,自近年來實行“分省命題”等地方“多元化改革”後,無論是高中教材、教學模式還是高考命題,都出現了很大的地方差異,讓這些孩子回到原籍很難適應當地教育和考試模式。
要實現真正的教育機會平等,必須取消高中教育和高考的戶籍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