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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對某一信息以封鎖姿態對待,那麼人們就更會懷疑是否幕後有人故意阻止這一信息的發佈。所以,法官阻止發言的行為,更讓人相信郝鵬俊所説的是真實的,更懷疑政府的公信力。
2010年4月15日,蒲縣煤炭局原黨總支書記郝鵬俊因貪贓枉法在受審時,突然當庭檢舉蒲縣縣委書記喬建軍曾向自己索賄5000萬元。山西省監察廳、臨汾市檢察院反貪局對“索賄5000萬”一事展開調查,並在5月1日左右得出調查結論:“喬建軍索賄5000萬元為無中生有,純屬誣告。”(《21世紀經濟報道》6月10日)
更奇怪的是,根據知情人士透露,目前政府對此事的初步判斷是認為郝鵬俊在法庭上舉報“縣委書記索賄5000萬”早有策劃,其用意是掀起一個輿論的高潮,希望能夠為二審施加壓力,減輕對其處罰。
不過,我更想説的是,到底是貪官郝鵬俊掀起了輿論高潮,還是法官當庭喝止的行為掀起了輿論高潮,我們更多是該譴責貪官郝鵬俊,還是譴責法官的行為,並反思這種行為幕後的問題呢?
真正讓這一事件掀起了輿論高潮,引發公權力機關公信力受損的,不是郝鵬俊的所謂試圖誣陷的言論,而是法官愚蠢的以“與本案無關”為由的喝止行為。因為,作為法官,面對他人的檢舉揭發,是應當讓其暢所欲言,無權粗暴地阻止,這種阻止行為,本身就讓公眾對法官能否公正行使權力本身産生懷疑,進而對這一事件引發更大的關注;其次,從信息傳播的角度來講,信息,只有放在陽光下,人們才能辨別真偽,進而不信謠、不傳謠。如果對某一信息以封鎖姿態對待,那麼人們就更會懷疑是否幕後有人故意阻止這一信息的發佈,進而企圖隱瞞和掩飾什麼,更加相信這一被封鎖的信息是真實的。
所以,法官阻止發言的行為,更讓人相信郝鵬俊所説的是真實的,更懷疑政府的公信力。
臨汾市領導在喬建軍調查結論出來之際,專門批示:“要組織一批有力度、有分量、有反腐分量的報道,防止任其(郝鵬俊當庭檢舉言論)氾濫。”對郝鵬俊的言論當然要依法反駁,不過,有關方面更應意識到,法官的行為帶來負面影響更大,更值得反思。
□楊濤(檢察官)原題:法官不應喝止貪官當庭檢舉
責編:趙春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