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理:從“城管不忍心罰”看城市管理的底線

發佈時間:2010年06月04日 09:1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揚子晚報

  福州鼓樓區西營裏市場附近的池文森夫婦,堅持14年,每天沿街叫賣30多公里,靠賣油條、豆漿,供三個兒子上大學。城管有時候也會對他們網開一面,他們懂得知恩圖報,不佔用街道太大的地方(6月3日《東南快報》)。

  一個油條攤供三個兒子上大學,真是不容易。城管不忍罰款,無疑是一個罕有的個例。

  由此讓人看到,城管也有“惻隱之心”。但這也只是對這對夫婦,對其他攤販而言,是否也做得到給他們一條生路?而城管執法屢遭非議,對這對夫婦“法外開恩”,也很耐人尋味。人心都是肉長的。可是城管即使有“惻隱之心”,很多時候,卻也不得不執行城市管理者做出的錯誤決策,而小販因為這些決策明顯“不合理”而反抗,導致雙方的衝突,這個責任誰來擔當?

  當我們屢屢譴責城管“野蠻執法”的時候,是否也想到,如果他們不用野蠻的方式執法,能否達到上級管理者的要求(當然,城管隊員的素質在其中也是個重要因素)?

  其實,對於攤販的管理,不能僅靠城管的網開一面,需要城市管理者,設計出人性化的管理制度,才能緩解城管的困境。而“不忍之心”,應該是城市管理者設計管理制度的最底線,否則,城管就可能成為“惡人”,為錯誤的決策承擔“罪名”。

 

責編:任釗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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