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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網民5月30日在天涯社區發帖稱,山西臨縣因為即將高考而強制關閉了縣城所有網吧,“全縣所有的網吧都在劫難逃,光纜被停,只能用電話線上網。”發帖者責問:“你們關閉網吧依據的是哪條法律,有沒有違反憲法保障公民自由的條款?你們的動機是好的,可是動機好,就可以説明行為也是正確的嗎?”《南方都市報》調查發現,臨縣是第一次因為高考而關閉網吧,江西臨川也因為高考而關閉了轄區內上百家網吧,這種現象近年在很多地方都發生過。(人民網5月31日)
在剛剛開始的這個六月,還有什麼比上旬的高考及月末的中考更牽動人心的呢?然而,再良善的動機也不能逾越法律的基本界限,否則無論動機具有多強的善意,都是站不住腳的。無論是在國家行政許可法的規定範疇內,還是在網吧是否關停的判定標準上,臨縣此舉最多只是合情,卻不合法。
在記者的採訪過程中,該縣文化局官員也清楚地知道,關閉網吧是“不合法”的,但為了縣裏的教育品牌,不得不採取如此極端的方式,以確保該縣升學率能達到既定目標。
按法無禁止即為許可的基本原則,既然沒有任何一條法律明確規定高考前夕不能開網吧,那關閉網吧一事就頓時失去了站得住腳的基本理由。沒有法律條文的支持,臨縣的相關規定,最多不過是政府部門擅自規定的法外之法。而為提高高考升學率而關閉網吧,表明相關官員根本就不明白何為教育的本質所在。
既然臨縣官員已經意識到關閉網吧是不合法的,那相關部門在做出這一不當規定後,是否會給那些被關網吧業主一次性賠償,臨縣相關部門,是否會對所有在網吧上網的網民道一個歉?如果公權力連國家法律都不尊重,又如何能尊重當地百姓的基本權利與權益?
(王毅 原題:以高考之名關網吧是法外之法)
責編:趙春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