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浩俊:數錢收費,銀行真的“窮”瘋了

發佈時間:2010年05月28日 08:5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網

  一方過強,一方過弱,弱者就無法改變被強者盤剝利益、侵犯權利的局面。

  可不,一貫處於強勢地位的銀行,如今又開始向它的“上帝”們扣動收費扳機了。凡是到銀行辦理面值1元及1元以下硬幣或紙幣零鈔業務的客戶,都要向銀行繳納“數錢費”。具體標準是,200個硬幣收取5元錢,每增加100個,加收1元錢。

  照此推算,假如一名客戶到銀行辦理200個一毛幣值的零鈔業務,最後到手的錢就只剩下15元了,其他5元就被銀行瓜分了。“貶值”之快、收費之高、銀行的效益之好,可能很難有與之相比的。

  對銀行收取“數錢費”的行為,價格管理部門的答覆是,根據2003年10月1日實施的《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商業銀行可以對零鈔清點整理儲蓄業務收費,但零鈔清點業務不屬於實行政府指導價的業務範圍,實行市場調節價,收費標準由各商業銀行自行決定。

  言下之意,價格管理部門不會對銀行收取“數錢費”的行為進行任何干預,消費者要想不被銀行盤剝利益,唯一的辦法就是不到銀行存取零鈔。但對於那些從事商業零售、蔬菜經營等小買賣的人來説,又如何能夠做到。

  説實話,我們真的很不贊成價格管理部門這樣的説法。零鈔清點業務費雖然沒有列入政府指導價範圍,但也決不是“市場調節”那麼簡單。如果説收費的多少可以由市場來進行調節的話,那麼,收費項目的設立應當由誰來説了算呢?

  我們注意到,按照價格管理的相關規定和收費管理的相關政策,收費項目的設立權在省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價格管理部門,其他任何部門都沒有收費項目的設立權。那麼,中國銀監會憑什麼設立零鈔清點費呢?是誰賦予了中國銀監會設立收費項目的權利呢?如果每個部門都有設立收費項目的權利,八、九十年代曾經出現過的收費亂象豈不又要重現?

  退一步講,即使中國銀監會有設立收費項目的權利,這項收費是否就應當設立呢?我覺得,也不應該。因為,中國的銀行並不是一般意義上的企業,壟斷仍然是中國銀行的一大特徵。而在壟斷背景下,中國銀行無論在市場開拓、業務經營、資産管理等方面都得到了國家政策的大力扶持,特別是國有銀行在上市過程中,得到了國家財政的大力支持。而財政資金都是納稅人的錢,為包括納稅人在內的所有消費者服務,應當是銀行義不容辭的責任,銀行憑什麼動輒與民爭利呢?

  更重要的,凡是到銀行存取零鈔的,一般都是生活在社會最底層的群眾,與他們爭利,於心何忍呢?難道銀行真的“窮”瘋了嗎?世界上最賺錢的銀行,難道就是這樣履行自己的社會責任的嗎?

  而對國家發改委來説,雖然銀行收取的“數錢費”不屬於政府指導價範圍,似乎不應當去干預,但是,卻不要忘記自己承擔的另一項重要職能,那就是減輕企業和群眾的負擔。

  近年來,按照中央有關加強收費管理、切實減輕企業和群眾負擔的要求,各級都取消了一大批不合理、不合情、不合法的收費項目,受到了企業和群眾的歡迎。那麼,在其他部門、行業都在積極取消收費項目的同時,銀行憑什麼增加收費項目呢?而且這項收費完全是對著生活在社會最底層的群眾而去的。

  眼下,中央正在積極推進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大力解決社會分配不公的問題。在這樣的情況下,銀行通過收費的方式增加低收入者的負擔,難道不屬於禁止的範疇嗎?有關方面難道不應當加以干預嗎?

 

責編:任釗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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