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浩月:暴力執法只會在孩子心裏種下暴力

發佈時間:2010年05月21日 10:1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京報

    北京通州城管與擺攤女子發生衝突,8歲女兒看到媽媽被摟住脖子後拖倒在地,哭著對城管説:“叔叔,求你別掐死我媽媽。”之後,小女孩在衝突中受傷並吐血,有目擊者稱女孩是“被城管打了頭”,城管則表示他們沒有打女孩,可能是“意外受傷”。

    “有圖有真相”,網友將衝突現場拍成視頻發到網上。而通州城管也稱自己是正常執法,並拍有錄像。但這時糾纏于衝突因誰而起已意義不大,至少有兩個事實可以肯定:城管與擺攤女子發生了肢體衝突,擺攤女子的8歲女兒在衝突中受了傷。

    在城管打人新聞多到令人麻木的時候,一個8歲女孩對媽媽的本能保護以及由此帶來吐血受傷的惡性後果,還是牽引著我們內心的痛楚。

    注重未成年人保護,也已經成為各級司法、執法部門的共識,公安機關即便在抓捕重大案犯的時候,也會事先考慮會不會給在場未成年人造成不良影響。對於執法現場存在未成年人這一點,通州城管在執法時如果沒有意識到,屬於失職,如果意識到了卻一意孤行,屬於知法犯法。因此,無論在衝突發生時有沒有肢體接觸,城管都應對女孩受傷負有責任。

    暴力衝突對於一個成年人都會留下難以磨滅的印痕,對於孩童而言,更會在他們的心靈中留下長久的陰影,尤其是暴力行為發生在他們至親至愛的父母身上時。在他們年幼時,我們無法解釋得通為什麼會有這樣的事情發生,而當他們長大,相信再完美的解釋也不會讓他們輕易釋懷。無法想象,目睹母親與人發生衝突、自己受傷的8歲女孩,這起暴力事件會在她心中埋下什麼樣的種子,成年後的她,會如何評價自己親歷的這件事,會怎樣看待自己生存的社會。

    減少暴力對抗,去除浮躁氛圍,成為當下迫在眉睫要做的工作,哪怕僅僅為了孩子們,奉勸執法者們在動手前,三思,再三思。

 

責編:趙春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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