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于澤:黃光裕的倒掉與“仇富”的妖魔化

發佈時間:2010年05月20日 09:1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青年報

昔日“首富”黃光裕(來源:財經網)

  黃光裕案一審宣判,昔日首富黃光裕因非法經營罪、內幕交易罪、單位行賄罪三項罪名成立而獲刑14年。其妻杜鵑和原北京中關村科技董事長許鐘民也倒下了。

  昔日首富的倒掉有著深刻意義,關鍵是能否解讀出來,而解讀需要見識,也考驗著我們直面現實的清醒和勇氣。

  1911年,美國最高法院判決,美國首富洛克菲勒必須解散他的標準石油公司,原因是壟斷。當時,洛克菲勒帶領標準石油公司兼併了眾多石油企業,為全世界生産石油産品。洛克菲勒自己認為,他這樣做形成了規模經營,降低了成本,提高了石油業的效率。

  在美國人心目中,洛克菲勒是一名虔誠的基督徒,堅守家庭價值,靠勤勞與才智致富,熱心慈善事業。但著名記者艾達塔貝爾的一系列深度調查報道揭露了真相:標準石油公司通過低價鐵路運輸的不正當競爭手段,擠壓獨立石油生産商,壟斷生産,壟斷價格。洛克菲勒在道德上破産了,一名美國財富英雄從此淪為破壞資本主義公平競爭原則的罪人。

  但在中國,對富豪的真相揭露、合法性審查和批判成了一個社會禁忌,有些人把這類活動妖魔化為“仇富”。“仇富”成了富豪的防火墻,成了社會批判的禁止性咒語。他們斷言,中國富豪絕大多數都靠守法經營發家致富,不要挑剔他們。而事實是,改革開放以來已有200多名中國富豪落馬,中國富豪榜被謔稱為“殺豬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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