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啟禧:國旗當為汶川震災的死難者而降

發佈時間:2010年05月11日 16:3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網

    汶川一震,舉世皆驚。

    正在河南考察的國務院總理溫家寶,迅即趕赴災區。而當他在都江堰市聚源鎮中學門前的廣場上,看到擺放的遇難群眾遺體時,心情十分沉重,他説:“我給遺體三鞠躬。”

    總理的三鞠躬,是對死難者的深切哀悼。那麼,我們國家又該怎樣哀悼此次震災的死難者呢?筆者提的還是一個老話題——就是為特大災難的遇難者降半旗哀悼的問題。

    回溯歷史,恰好是在10年前,1998年洪災肆虐中國,損失慘重。感於此,學者郭光東在中國青年報上發表了《國旗為誰而降》一文,認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第十四條第二款:“發生特別重大傷亡的不幸事件或者嚴重自然災害造成重大傷亡時,可以下半旗致哀。”之規定,應為九八特大洪災的死難者下半旗致哀。

    自此之後,每逢重大事故發生,就不斷有人提議為死難者降半旗致哀。只是,令人遺憾的是,呼籲還僅是呼籲,並沒有得到落實。

    而汶川此次地震絕非汶川一地受影響,其強度之大,波及之廣,為近三十年所罕見:北京、江蘇、貴州、寧夏、青海、甘肅、河南、山西、陜西、山東、雲南、湖南、湖北、上海、重慶、西藏等省區市均有震感;即便是周邊國家如泰國也有震感。

    現在,雖然汶川當地的具體災情還未為可知,但截至5月13日零時,四川其他地方的遇難人數已接近萬人,可以想像得到汶川的災情將是怎樣的慘重?

    世界上,最寶貴的應當是人的生命。一個社會也應當最看重一個大寫的人字。整個社會要有敬重生命的意識。在國外,像在災難後由總統宣佈全國降半旗為遇難者哀悼已經是常規式的做法。有時,外國的一列火車出軌,他們要進行國哀;飛機失事,他們也要這樣做。

    如此做,是對死者的追悼、生者的慰藉,更能體現出對人的生命的敬重,災難面前更能凝聚人心。

    “降半旗”為什麼總停留在紙面上呢?是什麼阻礙它落到實處呢?怎麼才能解決它呢?可以肯定的是,為特大災難死難者降半旗已經不存在法律障礙。那麼是否它的條文不具有可操作性呢?還是有別的原因桎梏了它?

    災難降臨,國之哀傷。

    感於溫家寶總理能為普通民眾的死難而三鞠躬,我就再提提老問題,期待著國旗能為這次震災的死難者而降。

    ( 本文發表于2008年05月13日 )

     

責編:趙春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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