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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有關負責人表示,有些城市的房價過快上漲,與一些地方和部門認識不到位、落實調控政策不力等原因有關,並指出近幾年,有一些地方存在著經濟發展過分依賴房地産業、對房價過快上漲帶來的負面影響認識不夠高。(5月8日《新京報》)
監管部門既然要表達不滿,理應知道批評的對像是誰了,而且也應該有批評的依據。然而,監管部門就是不公開點名———這究竟是給某些地方政府面子或給自覺改正的機會,還是目前沒有到公開點名批評的程度,或者説不點名批評就是一種慣例?
如果不點名批評是給某些地方政府面子和改正機會,筆者以為,這個面子還是不給為好,改正更需要鞭打,否則,某些地方政府就會“揣著聰明裝糊塗”。如果給地方政府留情面,社會公共利益就要蒙受損失。
如果説目前還沒有到公開點名批評的程度,顯然難以説服公眾。有關方面要意識到,宏觀調控最大的障礙是地方政府,如果對存在問題的地方政府不點名批評、不問責,就起不到“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作用。
讓人遺憾的是,樓市調控多年效果不佳,但很少見到某些監管部門或地方政府因為工作失職而被公開點名批評,當然也就談不上嚴厲問責了。那些房價上漲過快的城市,其實早已經是“禿子頭上的虱子”,但始終不見官方點名,總是以“有的城市”、“部分城市”之類的表述出現,而房價上漲過快的城市管理者往往裝作沒聽見。
住建部負責人還表示,如果必要的話,住建部將會同有關部門,公佈房價過高、上漲過快的城市名單。公佈這樣的名單是理所當然的,但卻在監管部門看來要附加條件。試問,在什麼情況下才能公佈這個“黑名單”?其實在公眾看來,早就應該公佈這個名單以便給某些地方官員施加壓力了。
責編:趙春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