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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以來,江蘇等11省區市陸續調整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幅度都在10%以上(中國廣播網5月9日)。此次上調最低工資標準,雖是經濟回暖的一種反映和要求,也是提高勞動者收入比重的必要步驟,但筆者覺得,調整後的最低工資標準依然偏低。
一方面,無論是調整幅度,還是絕對調整數字,都不算高。如“10%以上”、“超過20%”的上調幅度乍看似乎不低,其實不然。去年受國際金融危機影響,許多地方都暫停了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這其實是停滯兩三年後,一個姍姍來遲的調整。兩三年總計才上調10%到20%,折算成年均幅度,顯然並不高。
上調數據也相對有限——大多仍在每月1000元以下,最高也不過每月1100元左右。而依據國際慣例和《最低工資規定》,最低工資標準應相當於當地月平均工資的40%~60%,上述調整後的最低工資標準,並未完全達標。如上海,最低工資標準每月1120元,而去年其職工月均工資為3566元,40%也應該是1426元。
另一方面,今年以來,各種物價“一路看漲”——水、電、油、氣已經在漲或醞釀上漲,而蔬菜等基本生活資料價格也不斷攀高。如此物價背景下,原本就不高的最低工資上調幅度,勢必將有大打折扣之虞,所以説“最低工資標準”雖有上調,依然偏低。
責編:趙春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