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文武:誰成就了億萬富翁級局長煤老闆?

發佈時間:2010年04月25日 13:1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廣州日報

    原蒲縣煤管局黨總支書記郝鵬俊為一家煤礦的實際控制人,犯逃稅、非法買賣爆炸物、貪污、挪用公款罪,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其個人和妻子、妻弟等全家被罰3.2億元,創山西各級法院判處的罰金刑最高紀錄(4月24日《成都商報》)。

    本是煤炭監管部門的負責人,卻成了不法煤老闆,且在非法的路上唱起了“夫妻雙雙把家還”、“一人得道雞犬升天”。“賊喊捉賊”的背後,實質上是煤礦監管的失控。很多礦難到最後都是責任事故,追根溯源,均與監管不力有關。很難想象,連煤管局黨總支書記都開起了煤礦,誰來認真監管煤礦。

    按照公務員管理的有關法規條例規定,作為煤炭局黨總支書記的郝鵬俊和妻子于香婷同屬公務員,是不準進行經商活動的。可憑藉著“近水樓臺”,局長夫妻不僅知法犯法,還在自己監管的行業內操盤,妻弟開礦、妻子管錢,而且一開就是近十年,始終偷稅漏稅。

    如果説煤炭局黨總支書記開礦會放自己一馬,那麼稅務、國土等部門呢?其煤礦採礦許可證是編造虛假材料獲取的;銷售原煤直接收取差價而不進行申報……10年了,這個非法煤礦竟然瘋狂地開採著。這説明什麼?監管缺位,甚至處於失控的狀態。筆者不禁疑問,“局長夫妻店”的背後,還有多少難見天日的秘密?是不是存在“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為什麼郝鵬俊在法庭上公開叫嚷“蒲縣縣委書記向我獅子大開口,問我要5000萬”?

    種種跡象表明,億萬富翁級“局長煤老闆”的背後黑幕重重,而且這種開“夫妻店”的行為應該不是個案。君不見,一些機關幹部揣著雙重身份,遊走于機關和企業之間,既是“運動員”,又是“裁判員”,嚴重影響行業監管秩序。

    希望此事能引起有關部門重視,切實監督和懲戒,進一步篩查、嚴查、嚴整公務員參與經商活動,尤其是從事監管行業的“權力自肥”行為,不要再等到“出事”了再去查處——對官員的監管,最重要的是過程監督,不是事後監督。

 

責編:趙春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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