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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個月底,加拿大聯邦會議局出臺一份長達125頁的報告,報告的重點是提醒有關方面注意加拿大人房貸負擔過重的問題。按該報告的説法,加拿大目前有1/5的家庭必須用其稅前收入的30%支付房貸,隨著利率水平的提高,他們負擔房貸的能力還在不斷削弱。
如果跟鄰國美國或者跟中國比,這樣的“房貸負擔比率”可以説微不足道。美國許多家庭靠“次貸”住進大房,早已是不折不扣的負資産,中國許多城市家庭的房貸負擔,也早已超過家庭收入的一半。但加拿大素來重視國民房貸負擔率,在他們看來,如果房貸負擔過重,人們就勢必節衣縮食,並削減運動、旅遊休閒等方面的開支,不但降低生活品質,也影響社會財富的創造。不僅如此,過高的房貸率還會加大金融和房地産市場的泡沫成分,一旦出現資金鏈斷裂,許多家庭就會因資不抵債而破産,銀行也會被隨之而來的巨量呆壞賬等不良資産壓垮。
正因為如此,加拿大金融業在房貸領域素以穩健、保守著稱。在加拿大,房貸並非買到房後再拿著預購合同去申請,而是要先申請、先審批,然後拿著房貸額度“量體裁衣”地去談合適的房子,而這個房貸額度,是銀行根據你的年齡、收入狀況、存款額度、投資記錄、信用記錄等,按照內部公式計算出來的,這種公式每個銀行各不相同,而且有時差異很大,比如筆者不久前剛剛買了房,在幾個銀行分別作了貸款評估,放貸額度最少的和最多的,居然相差20多萬加元。
總的説來,加拿大銀行的房貸發放是很謹慎的,你要麼擁有長期穩定的收入,要麼在該行擁有長期大額存款,否則很難得到期限長、總額高的房貸。這種做法的目的,是迫使購房者量力而行,不去購買超越自身負擔和償債能力的“高消費”房産,這樣既可以避免家庭負擔過重,也減少了銀行的呆壞賬風險。
加拿大銀行監管部門對各商業銀行發放房貸的還貸期限和首付比例,都有越來越嚴格的要求。美國“次貸”危機發生後,有關部門就規定,禁止零首付,最低首付比率不得低於10%,還貸期不得長于50年。而實際上,各商業銀行的內部規定通常都比監管部門來得更嚴格,如今在加拿大,除非特例,你很少能在大中型商業銀行找到首付低於20%、還貸期超過40年的房貸。這種做法,同樣是為了避免家庭衝動型購房,避免過高的房貸金融風險和房地産泡沫。
在許多加拿大人眼裏,房貸可謂“嚴是愛,松是害”,適度嚴格的房貸可以讓人們學會量入為出、量力而行,合理地安排生活和消費計劃,而過於寬鬆的房貸只能誘使人們超前消費,最終債臺高築,害人害己。
當然,房貸政策並非“一刀切”,在加拿大,5年內的新移民或剛剛畢業的大學生,申請房貸時可以無須信用審核,直接按需貸款,這當然是為了照顧新移民和新畢業生安家的需要,也是因為金融機構料定這兩類人屬於成長性消費者,隨著他們在社會上站穩腳跟,資金償付能力會大幅增長,風險其實是比較小的。但這種福利性房貸控制非常嚴格,筆者僅僅超過“5年內新移民”標準5天,就被告知“隨便哪個銀行也不會給你這一待遇”,而不得不循規蹈矩地去申請信貸資格審核。
責編:趙春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