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涵:“廉潔救災”僅靠審計監督還不夠

發佈時間:2010年04月19日 15:1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京報

  玉樹震災發生後,除了政府緊急撥款救援災區外,社會各界通過各種渠道向災區捐款捐物,掀起了汶川之後的又一次慈善熱潮。4月16日,審計署發出通知,全程監督救災資金和物資的使用,全力以赴地做好跟蹤審計,嚴肅查處各種違法違紀行為,促進“廉潔救災”。

  之前,汶川地震後,審計部門為救災資金和物資充當看護人,發揮了關鍵作用,此次玉樹震災,審計部門利劍出鞘,無疑再次給人以期待。人們期待並相信,審計部門認真負責,不畏阻力,給公眾交出一筆放心賬。

  保障抗震救災,審計監督的關鍵作用當然應肯定和不斷強化,不過必須看到,審計監督再全面細緻,也難做到滴水不漏,更難做到防患于未然。

  汶川地震就是典型一例,震後的救災資金和物資跟蹤審計中,審計部門雖未發現重大違法違規問題,但也發現了“一些救災款物管理不夠規範、政策不夠完善和執行不完全到位等問題。”或許這些問題牽涉的金額不太大,但救災無小事,很小的瑕疵對於具體到個人的災區民眾,也可能造成巨大影響。後來對災後恢復重建的跟蹤審計結果公佈,2.3億的資金被違規使用更是令人觸目驚心,透露出少數官員是何等地大膽妄為。至於汶川震災後曝出的種種捐贈爭議,更讓人看到了完善救災資金監督制度的必要。

  之所以造成以上情況,與審計監督自身的特點不無關係,審計“跟”得再緊,也只是“跟”而已,救災資金和物資使用過程中,審計是難以提前介入的,它大多時候只是一種事後監督,難以防微杜漸,看住那些濫用權力之手。

  因此,“廉潔救災”,僅僅靠審計監督還不夠,應當創造機會,讓公眾盡可能地參與到監督中來,才能為救災資金和物資多上一道保護鎖。那麼,如何創造公眾參與監督的機會?方法其實有很多。

  例如,各個地方的政府部門、慈善團體,如財政、民政部門,紅十字基金會等等,它們應“及時”向公眾公佈所收到和分發的救災資金和物資賬目。所謂“及時”,或許不可能做到每天都詳細公佈,但至少,擺脫事後很長一段時間集中公佈的模式,分階段連續公佈,如隔數天公佈一次,在技術上應是不難做到的。只有了解了資金賬目情況,公眾參與監督才能有的放矢。

  還如,可以通過開通專人值守的舉報電話,讓民眾特別是災區民眾直接將救災中的問題迅速反饋到國家有關部門。救災物資和資金分配的公正、及時與否,有沒有貓膩,災區民眾無疑有著最大的發言權,既然如此,不妨把這塊監督資源有效激活。此外,也可考慮邀請民間志願者擔任監督員,安排深入到救災的各個鏈條環節之中,如此在場監督,定能對地方官員起到監督制衡作用。

  促進“廉潔救災”,喚醒公眾的力量,這是審計監督之外的另一路徑,不妨嘗試。

 

責編:趙春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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