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濤:怒砸夜總會的警察不懂“潛規則”?

發佈時間:2010年04月15日 08:5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青年報

  近日,有網友發帖稱,河南項城市公安局紀委副書記曹興軍、督察大隊教導員徐銘等4名民警,在該市翡翠明珠夜總會唱完歌后不願付賬,在耍大牌中“與夜總會工作人員發生激烈衝突”,並將夜總會的大門和玻璃砸爛,而4名民警也被打傷。4月13日,記者調查獲悉,曹興軍等人已被免職。(大河網4月14日)

  這起事件,千萬別把它當做一般的流氓混混砸場子來解讀,也不要把它當做一般的警察賴帳的事件來解讀,解讀的鑰匙在這:翡翠明珠夜總會經理張超稱,按照夜總會內部規定,凡是公安部門以及老闆的朋友來唱歌,他們可以不收房間費,但女服務員(“三陪女郎”)的陪唱費不能免。如果你還沒有看懂的話,我就直接告訴你,這起衝突引發的根本原因就在於,項城市公安局紀委副書記曹興軍、督察大隊教導員徐銘等4名民警已經破壞了“潛規則”的底線,甚至讓那些在公權腳下乞食的老闆都無法再忍受了。

  任何有正常頭腦的人都知道,到餐館吃飯要付錢,到歌廳唱歌要結賬,這是天經地義的事情。不過,在我們這個社會,總是有一些不那麼説得上臺面上的事情也變得天經地義,比如説城管隨手拿點小攤小販的東西不付錢,工商、稅務人員進餐館吃飯不埋單,而公安局的警察到歌廳唱歌不結賬,這叫做“潛規則”。這東西雖然不合理,但公權就是管著他們,餐館、歌廳老闆也就認賬了,在正式的法律規則外,他們對公權再退一步,小心翼翼地維持著與公權的平衡。所以,如果曹副書記等人僅僅是到歌廳唱歌不結賬,這衝突就不會發生了,因為識相的歌廳老闆早就默認“潛規則”了。麻煩在於,曹副書記等人所要求的不僅僅是要享受“潛規則”的特權,還進一步要求在“潛規則”底下仍然要耍特權,他們不但到歌廳唱歌不結賬,連“三陪女郎”的小費也不願意支付,這衝突就來了。

  因為,在歌廳唱歌不結賬,這成本可以由歌廳來負擔,但這“三陪女郎”卻不是歌廳正式員工,不是由歌廳來付工資,“三陪”服務也不是歌廳固有服務而是應客人要求的附加服務,她們完全靠小費來生活。也就是説,如果曹副書記等人連“三陪女郎”的小費都不願意出的話,歌廳不但要墊本為他們提供唱歌服務,還需要額外為他們免費提供“三陪服務”。歌廳人員忍無可忍,於是大打出手了。

  項城市公安局看來頗懂應對網絡輿情之道,當網上將事情曝光後,迅速就免去紀委副書記曹興軍、督察大隊教導員徐銘的職務,而交警大隊副中隊長朱海峰和龍鵬則被關禁閉7天。不過,這裡我有幾個問題想請教一下有關方面:一是怎麼職務高的警察就免職了事,而職務低的則還要被關禁閉呢?二是項城市這地界,警察唱歌免費這“潛規則”存在看來也不是一天二天的事情了,不知項城市公安局如何來清理這一“潛規則”;三是現在曹副書記一乾人連“潛規則”的底線都要砸爛,可見項城市某些警察驕橫到什麼地步,僅僅是靠“殺”曹副書記這幾隻雞,能鎮住一幫蠢蠢欲動、無法無天的猴子嗎?

 

責編:趙春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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