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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一篇名為《鎮江驚現最豪華公安局堪比別墅》的帖子備受網友關注,帖子中江蘇鎮江市公安局辦公樓的別墅模樣令網友們咋舌。記者調查了解到,位於鎮江市九華山路的公安局新址于去年9月投入使用,網上所傳的造價數億元的説法,未得到當地警方證實。(《信息時報》4月13日)
又是由網友曝出花著納稅人錢財的豪華辦公樓!近年來,黨中央國務院有關禁止黨政機關建設豪華樓堂館所及辦公樓的禁令可謂三令五申。但是,有關黨政機關豪華辦公樓的新聞還是一再曝出。比如,上述江蘇鎮江公安局豪華辦公樓建設(2008年6月開工建設)的前一年,就有多個有關禁令及要求出臺:2007年2月9日,溫家寶總理在國務院第五次廉政工作會議上明確提出,對政府機關違規建造樓堂館所的問題進行一次全面徹底的清理,堅決剎住違規修建辦公樓等樓堂館所的歪風;在當年全國人代會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溫總理再一次強調了國務院對禁建豪華樓堂館所的堅決態度;當年3月18日,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在相關通知上明確規定了省、市、縣級單位辦公樓綜合造價的最高標準;當年4月28日,中紀委、國家發改委、監察部等七部門聯合下發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對近年來黨政機關辦公樓等樓堂館所建設項目進行一次全面徹底的清理。
可實際上,在不少地方,像江蘇鎮江公安局那樣的豪華辦公樓並不少見,而相關監管部門卻極少主動揭出這一問題。為什麼會出現這樣的情況?顯而易見,豪華樓宇能裝點當地政府門面,能“忽悠”前來投資考察的外商或者是考核政績的上級官員們。於是,本應該得到改善的民生因資金“缺少”或挪用而無法改善,違規決策的官員們不是被問責、被處分,反而因“政績不俗”而頻頻陞官。在這樣的“人治思維”及官員的政績考核機制下,建設“節約型政府”、“服務型政府”、“法治型政府”、“廉潔型政府”等等,就都成了空話。
面對一些地方黨政機關違規建設豪華辦公大樓、違規使用超標消費品(比如超標房子、車子、辦公用品等)的不良勢頭,相關部門理應對這種屢禁不止的現象有個清醒的認識,那就是,作為納稅人的百姓對這一情況既沒有充分的知情權,更沒有監督、批評權,更不用説“參與決策權”了,納稅人的錢財如此被“浪費”也就顯得正常。因此,相關部門在反思這一現象的同時,應以更有力的舉措來制約、懲處相關違規人員。否則,類似激憤的“網友曝料”,只能是無奈、無力的。而豪華樓堂館所的出現,依然會此起彼伏。
責編:趙春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