瞿玉傑:炒房“黑名單”別成紙糊“緊箍咒”

發佈時間:2010年04月13日 08:5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廣州日報

  銀監會主席劉明康11日表示,目前,金融監管機構已經設立了一個負面的名單系統,遇到炒樓者,銀行有權不貸款(《揚子晚報》4月12日)。

  供需決定價格,這是市場經濟的基本原理之一,果真是供不應求,價格上漲公眾也能理解。但眼下,公眾之所以對炒房行為深惡痛絕,即在於炒房行為“放大”了住房需求,給虛高的房價“火上澆油”。炒房火爆背後,普通購房者卻要付出昂貴的額外成本。與眾多“房奴”節衣縮食對比鮮明的是,近日發佈的《2010年胡潤財富報告》顯示:不少炒房者炒房暴富已經躋身千萬富豪行列。在此背景下,金融監管機構設立炒房“黑名單”,給炒房者戴上一道“緊箍咒”,確有必要、正當其時。

  然而,我依然擔心炒房“黑名單”會成為紙糊的“緊箍咒”。眾所週知,土地財政模式下的房地産業不僅“綁架”了地方政府,也通過商業信貸“綁架”了商業銀行,毫不誇張地説,房地産商與銀行之間已經結成了“生死與共”的利益同盟。房價走勢將影響到銀行金融資産的質量,如果商品房滯銷、房價下跌,銀行就會出現大量不良資産。顯然,這種局面銀行不願看到。在此情形下,炒房“黑名單”能不能得到銀行方面的有效執行,實在不容樂觀。

  此外,炒房者不僅有個人,也有為數眾多的炒房公司。據報道,某影視明星開的6家公司中就有一家是炒房公司;有些城市的房産仲介公司,也“兼職”炒房。炒房“黑名單”是否針對炒房公司?即便是,炒房公司也能通過註冊新公司等途徑躲避監管。

  因此,筆者以為銀監會應當規定,查詢炒房“黑名單”為個人和法人申請購房貸款的必要程序,並不折不扣地執行查詢結果。同時,對法人貸款購房在售價、時間等方面作出更加嚴格的限制,嚴厲打擊炒房行為。

 

責編:趙春曉

打印
302 Found

302 Found


nginx
邊看邊聊

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