瞿方業:廉租房就該建在鬧市區

發佈時間:2010年04月12日 09:0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廣州日報

  日前,南寧市住房保障和房産管理局稱,計劃在鬧市區開建一個高達33層的廉租房項目,將提供廉租住房1080套。政府官員説,雖然地段較好,但這個項目中廉租房的租金將和其他地方保持一致。(《京華時報》4月11日)

  將廉租房建在鬧市區,這是個值得讚賞的舉措。保障房的使用者都是貧困家庭等弱勢人群,經濟能力很差,將廉租房建在交通便利的鬧市區,有利於其就業和出行,生活成本低廉,有利於貧困家庭改善生活質量,也有利於改變他們的人生境遇。

  南寧在鬧市區建廉租房之所以成為國內普遍關注的新聞,只能説明一點,那就是國內許多城市通常將廉租房建在城市邊緣區域。那裏遠離繁華,交通不便,配套設施不全,因此,儘管租價低廉,但由於交通不便等因素,增加了住戶工作、出行等生活成本,非常不利於低收入者居住。許多地方建在偏遠區域的保障房,被棄購、棄租現象都屢屢出現。

  多數地方為何不願在鬧市區建保障房呢?因為鬧市區土地價格更高,賣地可得到更多收入,而在邊緣區域建保障房,損失相對較小。當然,一些地方政府建保障房的積極性原本就不高,通常都雷聲大而雨點小,在偏遠區域建些廉租房,已屬非常不易,在鬧市區建保障房,更難進入決策視野。

  建保障房的目的,就是要儘量為弱勢者減輕生活壓力,讓他們有改變生存處境的可能,而將保障房建在邊緣區域,讓貧困家庭集中居住,很可能讓這些區域變成實質意義上的貧民區,如果生活、出行成本高昂,將讓保障房偏離其本義。

  東京、香港等地的廉租房大多都建在市區地鐵口等鬧市區,可見保障房建在鬧市區,是一個慣例。我們在保障房建設上應當汲取這些經驗,這既能突顯保障房的保障功能,也是政府關愛弱勢者的責任所在。

  建設社會保障體系,本來就是現代政府的重要責任之一,將保障房建在鬧市區,是促進社會公正的必要措施,也檢驗著有關部門履責的態度和效果。

責編:趙春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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