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艷明:打工子弟入學還要等10年?

發佈時間:2010年04月10日 11:1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京華時報

  北京市教委將為來京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建立臨時學籍,中小學接收外來學生時要實行“首接負責制”,對主動到學校諮詢和申請就讀的學生及其家長要積極予以接收。學校接收有困難的,登記學生的基本情況後由區縣教委予以協調解決,不得拒收或置之不理。

  教育問題盤根錯節,其中沉疴積弊更成了改革的絆腳石,以至於問題易找改革難行。但是,不積跬步無以至千里,任何一項有利於權利回歸和權利公平的微觀教改,都應該贏得掌聲,以鼓勵其繼續前行。

  北京的此項新規,透露出一股進步的氣息。義務教育法規定,父母在非戶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當地政府應當為其提供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條件。但是,這樣一項政府的法定義務,十幾年來一直懸在空中,北京的新規定可以看作是對法定義務的回應。畢竟,數以萬計的外來兒童,看到了進入公立學校的希望,可謂善莫大焉。

  但是,這種進步卻被層層的局限所包裹。從制度本身看,尚未對此前的沉疴積弊作充分考慮。“首接負責制”固然予人以希望,而付諸殘酷的現實觀察,不要説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即使京籍子女要進入一所優質教育資源的學校,恐怕亦非易事。這種現狀下,僅僅通過“首接負責制”來保證隨遷子女能夠就近入學,顯然會潛藏較大阻力。

  如果優質公立學校以班容量或者招生數量為藉口,讓隨遷子女走進學校卻止步于教室之外,那麼最後就要由各區縣教委將這些學生協調到一般學校,就近入學幾成泡影。所以,在“首接負責制”之外,還需有“首接問責制”,即通過教育資源整合、均衡和擴大,保證隨遷子女無障礙地就近入學,否則就要問責。此外,學校在招生方面應當全面公開,接受家長和教委監督;而區縣教委不應只接受“有困難”學校的上報,更應該公開接受“有困難”家長的舉報。

  從制度外延看,到去年底,北京市中小學教材的版本接近20種,那麼,隨遷子女如果在京就讀小學、中學,又不能在京參加中考、高考,其返回原籍後,就會因教材不同、命題不同而帶來極大障礙。而且,在北京的中學會考成績會不會被原籍地認可也不得而知。

  如此分析下來,雖然北京的新規定充滿善意,但放到大環境中,就會遇到許多尷尬。臨時學籍、“首接負責制”最多是對小學階段有效,而對中學階段的隨遷子女恐怕只能是水中月鏡中花。

  當然,這種局限不能歸咎於北京的新規定本身。從更寬泛的層面看,要實現隨遷子女就地接受教育,教育部此前透露的“制訂進城務工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後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的辦法”,應該加速啟動調研並進入制訂實施階段。只有國家教育部門總體協調、通盤考慮、全面改革,才能從根本上解決這個問題。

  據稱,這個“具體辦法10年內可能出臺”,是不是隨遷子女就地入學還要尷尬10年?

責編:趙春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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