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文婷:地王頻出,問題不僅僅出在央企身上

發佈時間:2010年03月23日 15:2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京華時報

  在近日召開的一個高規格論壇上,一位國資委官員在被問到央企當上地王的問題時表示,“國企現在受夾板氣!央企不掙錢,被批效益不好;掙錢了,又説不顧社會效益。”這位官員還反問媒體國企應該如何定位,並呼籲全國人大明確央企的定位。

  中學政治課似乎早就解決了這位官員的問題——國企包括央企,作為一種生産經營組織形式同時具有營利法人和公益法人的特點。其營利性體現為追求國有資産的保值和增值;其公益性體現為國有企業的設立通常是為了實現國家調節經濟的目標,起著調和國民經濟各個方面發展的作用。因此,這位官員呼籲全國人大明確央企的定位,似乎有點無從説起。

  我們在考量企業效益的時候,除了經濟效益之外,社會責任也是重要的考量範圍,如果僅僅是給自己盈利,不能創造社會效益,這樣的企業,不管是什麼性質,都不是有利於國計民生的好企業。國有企業作為一種特殊的企業,兼顧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怎麼能算是受“夾板氣”呢?其實,這位官員要表達的意思是:“地王”頻出不只是央企的責任。

  當前最賺錢的行業,房地産顯然佔據一席之地。我們從銀行的三季報和年報中可以明顯看出,在去年的寬鬆信貸之下,確實有相當一部分貸款流入了國企的口袋中。除了投資基礎建設等國家戰略層面主導的項目外,央企手頭勢必還有大量的資金找不到出口,因此賺錢的房地産成為央企覬覦的肥肉也就不足為奇了。

  誠然,能夠在土地市場上呼風喚雨的房企,大多擁有巨量的銷售匯款和銀行貸款能力,而具有國資背景的大型央企在獲得資金支持方面則更具優勢。既然資金才是“地王”之母,那麼擁有資金優勢的央企稱為地王就是符合邏輯的。

  對於央企貸款,從銀行層面説,遠不是開發商求銀行貸款的局面,而反過來是銀行求開發商能夠貸點款,還能夠給點利率折扣和信貸優惠。筆者以為,缺乏有效引導的信貸資金,按照逐利的天性,自然而然要流入樓市造“地王”去了。

  國資委作為央企“監護人”,已經重申了要求78家房地産企業退出的指令,恐怕還有一些利益相關的機構和部門應該考慮在經濟利益之外,承擔一點社會責任了。(原題:問題不僅僅出在央企身上)

 

責編:任釗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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