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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來,流浪兒童的生活狀況備受公眾關注。據報道,雖然國家“十一五”規劃曾明確要求濟南市擴建救助站,但由於種種原因,濟南市救助管理站在規劃遷建的4年時間中始終沒有找到棲身的“新家”。作為城市流浪兒童的重要救助機構,救助站面臨著怎樣的困境和出路?讓更少的孩子流浪街頭,保障兒童權益,救助站在發揮重要的作用,但除此之外,如何讓保護流浪兒童的力量更加強大?[詳細]
城市公益設施應該在大的規劃裏優先指定出來,或者事先考慮進去,但也要考慮到周圍鄰居的“民意”。
我們在樓盤宣傳時,都説“坐擁未來濟南火車站北廣場商務圈”,如果説這緊鄰救助站,每天進出一些“流浪漢”,業主肯定有安全和衛生方面的顧慮。
做好接送流浪孩子回家這項工作,難在産生流浪乞討這一過程不好杜絕。説到底還是要靠源頭把控,家庭功能的完善,以及當地政府先要發揮好作用。下一步,我們要廣泛宣傳流浪兒童救助電話,要像110報警電話一樣深入市民心中。
救助站面臨著怎樣的處境?該在流浪兒保護中扮演怎樣的角色?
應當反思整個兒童關懷網絡,是否是團結一致互相合作,從不同角度保護兒童權利。為兒童服務,應該是一個完整的社會體系。在每一個環節,都能提供適合的服務,這樣才不會出現漏洞。
雖然熱心市民幫忙求助的比較多,但僅有約2成流浪人員願意去救助站,不少流浪漢都自由慣了,白天乞討,晚上睡橋洞,救助站他們不願去。
對於這些孩子,好心市民最好是給孩子們吃的,儘量少給錢。如果他們隨時都能要到錢,就更不想回家了。各地的救助站都可以提供免費食宿和回家的車票。凡是什麼丟錢包、求路費、求包子饅頭的,都是騙人的。
因監護人未能履行監護職責,導致兒童受到意外傷害的事件屢屢發生。在傳統的宗法社會,孩子的成長和保障主要靠家庭、家族支撐;現代社會的進步在於,政府和社會負有扶助、保障之責。但公共責任和家庭責任並不矛盾,現代社會不是從天外飛來,而是建立在歷史既有基礎上的演變,家庭作為一種基本社會單位,對國人的保障效應目前還非常巨大。我們應該逐步增加公共保障,實現責任分擔和對接,而不是提倡一樣、忽視一樣。養而不教乃至生而不養,對孩子成長肯定不好。為人父母者,不可不自省啊!
失學兒童及其系列問題,作為一個社會現象,值得社會各方反思,需要全社會通力協調共同合作,為失學兒童健康成長,更好生活共築防護墻,共撐“安全傘”。首要的一點,就是建構農村教育的可行模式,加大對農村教育資源和政策的適度傾斜,合理配置農村義務教育資源;要將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作為地方政府重要決策指標,加大對於農村隨遷進城入學兒童學位配置,從源頭上保障適齡兒童就學。善待貧窮地區兒童的生存發展權,就是善待國家的未來和民族的希望,更是每個公民應有的社會良知。
一個將兒童權益保護放置於足夠高的價值秩序的社會,理當將“孩子是家庭的,也是社會的”這一觀念上升為社會共識。沒有人會否認兒童的成長狀況對於一個社會文明程度的標尺作用,但兒童權益保護的行動卻仍落後於文明社會的理想。別讓悲劇來映襯我們的忽視,別讓傷害來懲罰我們的缺失。在兒童權益的保護上,這個社會的神經敏感度需要一次提升,當我們不能保障每個孩子平安快樂於人世,享受純真童年,我們又拿什麼建立那個念茲在茲的“少年中國”?
誰都沾點邊,誰都不負責,實際上沒有辦法客觀解決問題。我國兒童關懷網絡沒有責任人可找,缺乏兒童權利觀念。在香港,有兒童庇護站,而內地沒有兒童保護組織,北京、上海這樣的大城市都沒有。也沒有專業的工作人員,對待孩子們不能按照成人的辦法簡單地解決問題。在兒童保護機制沒有完全建立的時候,我們每一個環節的人員,能從兒童權利的角度,多負責一點,這樣的慘劇就能減少一點。
現代救助站還應該具備為流浪兒童提供心理疏導、為遭受家庭暴力的婦女提供幫助等職能。但現在,濟南市救助管理站僅能維持基本的救助功能,由於地方狹窄,一些未成年人不得不與成年流浪者處於同一生活區。在附近片區成為拆遷區域後,救助站周邊的生存和工作環境雪上加霜。我本人希望救助站至少能有一個給流浪兒童做心理疏導的部門,他們每天在救助站成長,太需要安慰了。
救助站的主要責任是“接收流浪兒童”,但問題的根源在“誰來發現流浪兒童”。如果能有志願者組織加入到發現、保護、救助流浪兒童的隊伍中,這種力量將相當可觀。網上帖子一發,好多人過來幫忙。如果能在原有的公安、城管、民政部門負責的基礎上,引入民間社會組織的力量,未來流浪兒童救助保護工作開展空間將會更加廣闊,且會更加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