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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可以很簡單。有人説,走得動、吃得下、睡得香,這就是幸福。林語堂説,幸福,一是睡在自家的床上,二是吃父母做的飯菜,三是聽愛人給你説情話,四是跟孩子做遊戲。也有人説,幸福是一株新生的小草、是一句親切的是問候、是一首動感的歌曲,還是一陣迎面撲來的清香。[詳細]
我覺得現在自己小幸福是最大的幸福。天天説的那種大幸福,其實你真正能感受的時間不多,因為你都在宣揚。
幸福可以很小、很簡單
幸福並不複雜。餓時,飯是幸福,夠飽即可;渴時,水是幸福,夠飲即可;裸時,衣是幸福,夠穿即可;窮時,錢是幸福,夠用即可;累時,閒是幸福,夠暢即可;困時,眠是幸福,夠時即可。愛時,牽掛是幸福,離時,回憶是幸福。人生,由我不由天,幸福,由心不由境。
當人們滿足基本的生活需求後,一個人能否生活得最好,不完全取決於他是否“超常”佔有權勢、金錢、物質等“稀缺資源”,而取決於他是否能理性和積極地感受生活、享受生活,真正領悟到生活的真諦。如果一個人的內心簡單、心靈純凈,沒有太多的慾望掣肘和奢求羈絆,就可以放緩生活的腳步,靜下浮躁的心緒,諦聽和捕捉到那些“小幸福”。
網上曾經流行過一個“幸福”公式:幸福=P+(5E)+(3H)。其中公式中的重要部分P,是指人的世界觀、價值觀,亦可以理解成是“生活知足點”的反比。也就是説幸福成本的高度跟“生活知足點”有很大關係。當今社會物質雖然豐富了,但為什麼我們的“幸福指數”卻止步不前呢?根源就在這。其實,幸福的成本真的沒有那麼高。
人有不幸福的潛質,總是可以輕易地找出困難和壓力,而把已經擁有的東西看成是理所應當。人生不如意者十之八九,任何人都避免不了經歷挫折,都無法保證人生一帆風順。德國哲學家威廉•施密德告訴我們要在追求幸福的路上稍作停留,喘一口氣,想一想幸福究竟是什麼;著名演員范偉有一句經典臺詞:“我餓了,看到別人手裏頭拿著個肉包子,那他就比我幸福。”
物質決定精神。幸福不是空中幻影,要有實實在在的物質依託。如果沒有物質,或者説沒有一定的物質保障,就根本談不上幸福了。 [詳細]
幸福是心理慾望得到滿足時的狀態,它不取決於人們的生活狀態,而取決於人的心態。物質的幸福感時間短暫,精神的幸福感時間久遠。 [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