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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吃牛奶,我要上學,還我父母血汗錢!】近日,13名孩子來到大理南國城大理東盟玉石城門口舉著標語,替父母討要工資。這些孩子,年齡最大的20歲,最小的僅5歲,都為學費的事相約到南國城討薪。據報道,儘管雲南省高院下達終審判決已兩個月,開發商拖欠6年的2000多萬元工程款仍未支付,1000多名農民工至今未拿到一分錢。5歲的孩子舉標語以激發社會關注,我們不得不反思,誰教會了他?[詳細]
從小就把小孩逼到要錢的份上,從小就讓小孩知道這世界的不公,會對這些小孩的心理造成什麼樣的影響?他們前面受的公平、正義等道德教育會不會動搖?祖國的花朵就這樣被體現的嗎?
5歲的孩子,他們懂什麼? 成年人可以解決的爭端,為什麼要孩子摻和進去;成年人解決不了,難道孩子能解決?把孩子擺在前方,這是怎樣的行為?
開發商:法院的判決,就是一張廢紙!
建議成立農民工的維權組織,來保護他們。他們工作在第一線,起早貪黑,但是沒有較強的法律意識來保護自己,如果定期有人可以説明指導,普及《勞動法》、勞動安全、健康衛生等知識,可以防範很多情況的發生,每次看到這些農民工們去銀行、去醫院,用無助的眼神去詢問,很是觸動。
如果不是迫不得已,沒有人願意讓自己的孩子以這種方式拋頭露面,沒有人會願意讓孩子過早地承受這麼沉重的壓力。當年幼的孩子頂著烈日為父母討薪,其實,就是當眾狠狠地給了這位不講信用、無視法律的開發商一記響亮的耳光。
城市要發展,官員要政績,開發商要掙大錢,於是有了強拆,製造了無數人的痛苦,建好的高樓畸形的高價更是讓無數買房人痛斷肝腸,而建房子的人付出了巨大汗水,卻拿不到薪水,難道社會發展就是建立在這麼多的痛苦之上?
當地政府招商之際是否認真審查過開發商的資金實力?政府奉行的發展理念就是“有條件要上,沒有條件也要上”嗎?這種無視爛尾風險的發展模式,最後的風險總是由處在最底層的農民工“接棒”。相關政府部門不作為變相製造了“拖欠嗜好”,以至於拖欠農民工工資成了一個“老大難”的社會問題。
為什麼欠薪者囂張到罔顧法院判決?只因法律太軟弱。法院作出了判決,卻沒有認真執行和落實,使得法津的尊嚴喪失殆盡。民工討薪事件還是層出不窮,卻鮮有單位因欠薪入罪,説到底還是執行法律缺乏剛性。在一個法治國家裏,法院的判決都必須得到強有力地執行,以維護法律尊嚴。
對農民工缺乏最基本的尊重是導致這類事件出現的首因。另外,便是社會缺乏相應的援助救濟渠道。在社會事務中,政府不可能面面俱到,尤其是像這類事件,正是政府職能的短板。在這種情況下,就需要有相應的社會援助機構來解決。若是從一開始就有相應援助機構來幫助他們、引導他們,在法律規章制度內走相應的法律路徑,或許也不會出現這樣的討薪場景。
農民工被欠薪事件時有發生,至今上沒有切實有效的方法根治,農民工們能做的,往往只能是想盡辦法自行解決。 [詳細]
孩子出面的確會引發關注,但這樣,即使達到討薪目的,也會給孩子造成不良影響。 [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