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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流浪漢一個棲身之所難嗎?

    近日,網友發現廣州一些立交橋下澆築水泥錐,疑為防止流浪漢聚集,引發關注。廣州市建委回應稱,這些水泥錐建於十多年前,目的確實是為防止流浪漢在橋底露宿。無獨有偶,深圳擬推出市容環境綜合考核實施方案,首次將城市道路流浪乞討人員數量納入全市57個街道辦的市容環境考核指標。流浪乞討、露宿人員出現在主幹道,次幹道和其他城市道路,負責該區域城管將被扣分。[詳細]

眾説紛紜

政協委員

針對流浪者築水泥錐不人道

廣州是一個包容性很強的城市,對於流浪人員,應該關注救助站有沒有向他們敞開大門等問題,而不是用這種方式美化市容。立交橋底和人行天橋橋底,其實是“寶地”,用來澆灌水泥錐,既不美觀又浪費地方。如果是針對流浪人員,則不太人道。

沒了天橋,流浪漢只能流浪

廣州天橋下澆築了水泥錐。因為這裡曾經是流浪漢聚集的地方。如果他們不在這裡聚集,他們還會去哪聚集。沒有目的地的生活,永遠只能流浪。

媒體人
律師

廣州在天橋底下澆築水泥錐來防止流浪漢蜷縮。政府作為城市的管理者,要市容整潔還是留給流浪漢一小片臥榻之地,這不是一個兩難選擇!問題的根源在於政府缺乏流浪漢的收容保護措施。如此冷漠的做法,讓開放包容的花城廣州在全國老百姓面前頓時黯然失色!

廣州橋下建水泥錐,為防流浪漢留宿,你怎麼看?

幾乎是同時,廣州和深圳都推出冷血之舉,目標一致:清理乞丐、流浪人員。前者在其各大天橋底澆築水泥錐防流浪漢留宿,後者一紙文件欲將乞丐、流浪人員逐出城市。將乞丐、流浪人員拒之門外該有多冷血、無情。泱泱嶺南,容不下一個乞丐,談何包容、談何開放,談何“幸福廣東”?

網友説
評論人

社會有錐心之痛

關於廣州立交橋下立水泥錐防流浪漢的評論:政府有立錐之心、貧民無立錐之地、社會有錐心之痛。

有愛心的政府要給流浪漢可遮風避雨之處

為了驅逐流浪漢,廣州白雲、天河多處天橋和高架橋底被澆築了水泥錐。有愛心的政府要給流浪漢可遮風避雨之處,有寬容的社會要給流浪者以容身之所!

企業家

廣州:流浪漢無“立錐之地”

滿地“立錐”寒心的不僅是流浪者

從一邊倒的網絡輿論來看,這滿地“立錐”,防住了流浪漢,卻令社會寒心。有人從城市管理方面支持水泥錐防流浪漢的做法,但這種觀點也難言正義——對於那些無家可歸的流浪漢,還有什麼比晚上那一處尚能遮蔽些許風雨的棲身之地更剛性?流浪漢也是人,也需要有一塊遮風擋雨的地方,城市管理還有什麼比給流浪漢留一塊棲身之地,更溫情?

——郭楊陽

正常社會應有弱者“立錐之地”

成熟的城市,當能包容不同人不同文化,流浪者作為一個群體,理當謀得一席生存之地。儘管每個人都追逐感官的愉悅,但在流浪者的生存之憂面前,顛倒價值的次序是可恥的。潔凈的橋底,不只是安居者的風景,也是漂泊者的生活。為風景犧牲生活,難稱是正常社會的作為。那些鋒銳的水泥錐,映照著治理邏輯的幼稚與僵硬。

——蔣璟璟

偌大的城市,卻沒有流浪漢的一塊棲身地

正是因為我們的社會救助體制不完善和相關職能部門的“不作為”,才導致了流浪人員在城市中的增加;正是因為社會救助的孱弱,流浪漢在城市之中才找不到棲身之所,才會躲在天橋下面,被城市的管理者認定為“影響市容”、“不利於穩定”。可以説,剷除水泥錐容易,讓權力擁有一顆對流浪人員的人道之心,並建立健全整個社會的救助體系難。

——王傳濤

觀點PK

支持 45963 支持,職業乞丐影響市容,應當整治

雖然行乞是公民的一種權利和自由,但是現在大多數行乞者都是職業乞丐。職業乞丐在商業旺區和人流繁忙的交通要道乞討,十分影響城市形象。他們在一定程度上擾亂了公共秩序,影響了社會治安。城管有責任驅趕職業乞丐。 [詳細]

支持 45963 反對,對流浪乞討多些寬容體現文明

深圳出臺扣分管理策略,必然逼著城管把乞討者趕跑,但乞討也是公民的權利,趕跑乞討者,是對公民權利的粗暴干涉。雖然乞討不值得提倡,但乞討也是一種生活方式,這種生活方式只要存在就有它自身的合理性。 [詳細]

支持,職業乞丐影響市容,應當整治

發表評論*網友評論僅供其表達個人看法

反對,對流浪乞討多些寬容體現文明

發表評論*網友評論僅供其表達個人看法

深圳:乞丐上街 問責城管

袁兵深圳羅湖區城管局監察隊長

九成行乞者不配合救助

行乞固然是公民的權利和自由。真有困難的,我們碰到了都會救助。但是職業乞丐就很難管理。目前,深圳市從事流浪乞討的人員多達2萬餘人,其中90%以上的乞討人員把乞討當成是牟利手段,不配合政府採取的流浪救助政策。他們在一定程度上擾亂了公共秩序,影響了社會治安。

鄒平學深圳大學法學院教授

不能剝奪公民乞討的權利

不能因為乞討中有一些違法行為,就剝奪公民乞討的權利。應把“乞討行為”和“乞討中的違法行為”區分開來,擾亂社會秩序的乞討行為可以追究法律責任,但是合法乞討行為,哪怕職業乞丐的個人權利,都應當得到尊重、包容和保障。是否允許乞討乃至“職業乞丐”的存在,從一個側面看出城市的寬容度和社會的文明程度。

梅春廣東鵬翔律師事務所律師

硬約束必然帶來執法壓力

雖然上級部門表示對乞丐只是勸導、救助,而非清理。然而,一旦形成了量化考核,就成了“硬約束”,必然會給城管部門帶來執法的壓力。城管部門要盡力避免被扣分,就會加大巡查力度,很可能採取強制措施對待流浪乞討的人員。

調查話題:你怎麼看待廣州、深圳驅趕流浪漢? 調查人數: 24536

你怎麼看待廣州、深圳驅趕流浪漢?

  • 沒什麼不好,流浪人員確實影響市容;
  • 應該驅趕,職業乞丐利用人們的同情心賺錢;
  • 不該管。每個人都有謀生權,政府不應干涉;
  • 應寬容對待流浪漢,採取更人性化的管理方式;
  • 其他。

遇見流浪乞討者“求助”,你會幫嗎?

  • 會,人總會有遇到困難的時候,應當幫忙;
  • 看情況,只會幫助身體殘疾的和年老的乞討者;
  • 不會,職業乞討者有工作能力,不值得幫;
  • 不會,給錢是對流浪乞討者的縱容;
  • 不好説。

你認為政府應該如何救助流浪漢和乞討者?

  • 政府應該統一為流浪漢提供住宿;
  • 政府應該為流浪漢提供救助金;
  • 政府應允許NGO組織救助流浪漢;
  • 政府應成立社工組織救助流浪漢;
  • 政府應該為流浪漢提供培訓和工作機會;
  • 以上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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