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一些駐京辦確實要撤銷

發佈時間:2010年01月27日 13:3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檢察日報

  “為即將迎來農曆新年而異常忙碌、紅火的近萬家各地機關駐京辦,近日迎來了一個關係其生死去留的消息。據悉,有關主管部門剛出臺一個關於加強和規範各地政府駐京辦事機構管理的紅頭文件。”自最新一期《瞭望》新聞週刊報道了“數千家駐京辦半年將被撤”的消息後,有關駐京辦的存廢話題立即成為媒體關注和網友熱議的焦點。1月25日,檢察日報記者就此事致電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員表示,撤銷駐京辦確有此事。

  據這位工作人員透露,國務院辦公廳已在今年1月19日下發了《關於加強和規範各地政府駐北京辦事機構管理的意見》,對駐京辦的撤銷等問題作了明確規定,但關於《意見》的具體內容,這位工作人員以“現在還不方便透露”為由婉拒了記者的採訪。不過,這位工作人員指出,媒體報道的“在未來的6個月內,數千家駐京辦將被撤銷完畢”這一説法不準確,用他的話説就是“沒有這麼多”。但到底有多少家,這位工作人員只是一再地表示“數字有出入,現在還不方便透露”。

  看來,駐京辦要被撤銷確有其事。1月24日,浙江一縣級市的駐京辦工作人員向媒體證實,他們已于幾日前接到上級通知,確定即將撤銷駐京辦。不過,記者了解到,大部分駐京辦還沒有接到通知,即使有人知道駐京辦要被撤也是從網上看到的消息。

  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在北京,副省級以上單位的駐京辦有52家,市級單位駐京辦有520家,縣級單位駐京辦有5000余家。如果加上各級(主要是省)政府職能部門及各類開發區管委會設的聯絡處(或辦事處),各種協會、國有企業和大學的聯絡處,各種駐京機構超過1萬家。

  據《瞭望》新聞週刊報道,這次駐京辦的撤銷範圍涉及:各地方政府職能部門、各開發區管委會以及其他行使政府管理職能單位以各種名義設立的駐京辦;縣、縣級市、旗、市轄區政府以各種名義設立的駐京辦。而來自高層的信息顯示,此次僅對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副省級市政府駐北京辦事處,新疆生産建設兵團駐北京辦事處,經濟特區政府駐北京辦事處予以保留。已經設立的地級市、地區、盟、州政府駐京聯絡處,確因工作需要,經所在省(區、市)政府核準後,方可保留。

  改革開放以來,各地駐京辦在加強地區協作、維護社會穩定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但也存在著機構設置過濫、公務接待不規範、監管不到位等種種問題。審計署前任審計長李金華就曾直斥很多駐京辦的目的就是“跑部錢進”,有駐京辦官員坦言“某些領導或家屬到了辦事處,辦事處要提供全天候服務”。正因如此,駐京辦的存廢話題一直是爭議的焦點,這次強制撤銷各種政府部門以及縣級政府駐京辦當屬公眾樂見的一大快事。

  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教授、廉政建設研究中心主任李成言認為,現在是一個信息化社會,駐外辦爭取資金物資、招商引資、收集信息等功能在逐步退化,在網絡時代,已不需要在外地設立一個專門機構來聯絡工作,從這一點來看,駐京辦失去了存在的必要性。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認為,原本只有省級政府有必要設立駐京辦,但隨後逐漸出現了濫設駐京辦現象,導致地級、縣級、部門駐京辦數以千計。這種無休止地濫設駐京辦,必然引發腐敗問題,致使地方政府和官員“跑部錢進”。這大大增加了地方政府的運行管理成本,對各部委工作造成干擾,因此,撤銷部分駐京辦是正確的選擇。他還建議,不在此次撤銷範圍內的地級政府駐京辦也應該撤掉。“地方政府應該效倣山東省濰坊市的做法,鼓勵地級政府主動撤除駐京辦”。

  在強制撤銷的快意之外,駐京辦問題顯然遠非一撤了之那麼簡單。對於撤銷後,駐京辦會不會以其他名目變相存在?對此,有關專家表示,國家既然出臺了規定,一定會有相應政策徹底解決遺留問題。

責編:汪蛟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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