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即將迎來農曆新年而異常忙碌、紅火的近萬家各地機關駐京辦,近日迎來了一個關係其生死去留的消息。據悉,有關主管部門剛出臺一個關於加強和規範各地政府駐京辦事機構管理的紅頭文件。信息顯示,在未來的6個月內,數千家駐京辦將被撤銷完畢。撤銷範圍涉及:各地方政府職能部門、各開發區管委會以及其他行使政府管理職能單位以各種名義設立的駐京辦;縣、縣級市、旗、市轄區人民政府以各種名義設立的駐京辦。(1月23日 新華網)
筆者關心的是沒有被撤銷的駐京辦該如何生存?他們存在的理由到底何在?此前媒體呼籲駐京辦應該向公共服務方面“轉型”,也有反對“轉型”説,認為應該稱之為“回歸”,無論是“轉型”説還是“回歸”説,有一點是共同的,那就是強調“公共服務”功能。換言之,實現公共服務功能是駐京辦繼續生存下去的最大理由。道理很簡單:公共財政能只為領導及其家屬服務嗎?
2007年6月29日《北京晨報》報道香港駐京辦沒有賓館、沒有餐飲服務,是純粹的工作場所。香港駐京辦和內地的駐京辦形成鮮明對比,這實際上説明駐京辦既可以成為腐敗的溫床,也可以成為服務百姓的重要窗口。“一刀切”地全面撤銷駐京辦或許不現實,也毫無必要。然而,如何實現駐京辦的公共服務功能呢?僅靠發幾個紅頭文件強調公共服務功能,或者喊幾句中聽的口號就能“轉型”成功嗎?筆者以為,駐京辦要做到落實公共服務功能,有關部門必須加強監管,沒有監督的權力必然導致腐敗,而體現監管的重要制度之一應該是駐京辦在財務上必須透明公開。
從目前的公開信息來看,駐京辦有三大功能,一是招商引資,二是服務接待領導,三是截訪群眾。駐京辦的腐敗問題主要體現在前兩項上,財務不透明是腐敗産生的第一個突破口,而財務公開透明則是預防腐敗的重要防火墻。試想下,如果我們能從駐京辦的財務資料上讀出接待某某領導幹部全家旅遊花費多少多少萬元,這對領導和駐京辦的行為不正是一種有效的約束嗎?在這種約束機制下,駐京辦想不把工作重點放在公共服務功能上也難。
駐京辦作為地方政府的派出機構,必須要實現財務公開透明,公共財政的錢到底是如何使用的,百姓有知情權。從具體的監管機制來看,一是有關部門對駐京辦的資金使用應加強審計,二是駐京辦的資金使用情況有必要通過網站等平臺予以公佈,我想,駐京辦的工作應該並不涉及到國家機密,沒有道理在這方面“躲躲藏藏”。
責編:趙春曉
留言要注意語言文明,此間評論僅代表個人看法 查看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