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挖掘機在拆遷戶門前施工。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王勝明今天(12月26日)在第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閉會後的新聞發佈會上表示,2001年實施的《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拆遷條例》)應當修改。
日前,北京大學5名教授向全國人大常委會遞交了《關於對〈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進行審查的建議》,建議立法機關對《拆遷條例》進行審查,撤銷這一條例或由全國人大專門委員會向國務院提出書面審查意見,建議國務院對《拆遷條例》進行修改。
王勝明説,在北大的5位教授提出建議之前,全國人大的有關部門就在積極推動《拆遷條例》的修改,目前全國人大有關部門已加緊了這方面的工作。
自《拆遷條例》制定實施後,為進一步保障城鄉居民合法權益,黨中央、國務院在房屋拆遷和土地徵收問題上作出了許多新規定。其中,針對實踐中補償款有時不能到位的問題,2007年3月通過的《物權法》不僅規定要足額支付,還規定要安排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要保證城市居民被拆遷人的居住條件。(記者王亦君 崔麗)
責編:汪蛟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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