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郵政局行政法規司司長達瓦今天(21日)就宣傳貫徹郵政法接受記者採訪時指出,保障和規範公眾享受郵政普遍服務,是10月1日開始施行的新郵政法的核心內容。
郵政普遍服務是國家基本公共服務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保障公民通信權的基本措施。按照新郵政法的規定,信件寄送、單件重量不超過5000克的印刷品、10千克以內的包裹和郵政匯兌業務,都屬於公眾應該享受的郵政普遍服務範圍。新郵政法規定,國家對郵政企業提供郵政普遍服務給予補貼。達瓦解釋説,這意味著郵政普遍服務由政府買單。郵政普遍服務的資費由國家定價,實施低價政策,保證讓每個公民都能夠享受得起。
達瓦説,新郵政法規定為公眾提供郵政普遍服務的原則是:迅速、準確、安全、方便。同時,要求企業接受公眾監督。新郵政法第一次提出了郵政普遍服務郵件損失的概念。明確規定,因故意或嚴重過失造成的平常郵件損失,郵政企業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對掛號信損失,賠償所收資費的三倍。(楊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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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汪蛟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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