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4月24日電(記者楊維漢、周瑋)24日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表決通過的新修訂的郵政法規定,“國家設立郵政普遍服務基金。郵政普遍服務基金徵收、使用和監督管理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財政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報國務院批准後公佈施行。”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經濟法室巡視員何永堅介紹,國家以前沒有設立過郵政普遍服務基金,這是一個新的基金制度。在保證郵政普遍服務方面,單靠政府財政補貼是不夠的,所以要徵收普遍服務基金。
“這是個新事物,對於怎麼徵收、怎麼使用,還有一系列規定要制定。對於如何徵收、如何監管,新修訂的郵政法規定由國務院財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最後報國務院批准。”何永堅説。
此外,新修訂的郵政法還規定,“郵政企業應當對信件、單件重量不超過五千克的印刷品、單件重量不超過十千克的包裹的寄遞以及郵政匯兌提供郵政普遍服務。”“國家對郵政企業提供郵政普遍服務、特殊服務給予補貼,並加強對補貼資金使用的監督。”
責編:趙德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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