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屆全國政協副主席杜青林主持會議
>>>>>全國政協十一屆二次會議第四次全會大會發言(實錄)<<<<<
相關摘要:
2009年3月9日15時,全國政協十一屆二次會議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第四次全體會議,15位委員代表作大會發言。
[全國政協經濟委員會副主任、鐵道部原副部長、中國工中共程院院士 孫永福]我發言的題目是《關於我國重大災害應急機制建設的建議》。
2008年9月,全國政協常委視察團就“我國重大災害應急機制建設情況”赴湖南、貴州、四川三省進行視察。視察團深入相關市、縣、鄉鎮、企業、學校,了解重大自然災害應急預案制定與管理、應急工作體制與機制建設等情況,現場調查了湘黔兩省受冰凍災害影響的地區和單位,實地察看了汶川大地震中受災嚴重的都江堰、北川、綿陽等地的受災及災後恢復重建情況,並同湖南、貴州、四川三省交換了意見。
通過視察,常委們認為,湖南、貴州、四川三省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把重大災害應急體制機制建設擺在突出位置,加強應急預案管理,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也發現,我國目前在重大自然災害應急管理方面面臨著不少困難和問題,主要是:應急管理體制不夠健全,相關法律法規還不完善;監測預警體系建設和信息系統建設滯後;專業應急救援隊伍亟待加強;應急物資保障能力有待提高;日常宣傳教育和社會參與不夠普遍。
為此,我們建議:
一、成立國家應急管理委員會。國家應急管理委員會由黨、政、軍主要負責人組成,統一領導全國應急管理。組建部級應急管理委員會辦公室,作為應急管理委員會的常設辦事機構和實施《應對法》的執法主體。
二、建立政策性巨災保險和突發事件應對基金。除嚴格按照預算確保當年應急處置經費在財政預算中足額列支外,應設立政府突發事件應對基金,實行逐年滾動發展,以提高各級政府應急經費保障能力,以及突發事件發生後對於應急過程中政府預算外費用和社會各方公共支出成本的財政補償能力。同時,逐步建立針對重大自然災害的政策性保險制度。
三、建立完善的應急物資儲備體系。明確應急物資管理的行政主體,建立跨部門、跨地區、跨行業的應急物資保障綜合協調機制。在重大自然災害多發地區增設若干應急物資保障基地。建立物資儲備信息管理系統,實現物資儲備、運輸、調劑的科學化、規範化。對重大突發事件應對處置過程中峰值需求大、儲備條件要求高、生産工藝條件特殊的應急物資,要建立生産能力儲備機制。
四、建設綜合性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建議把公安消防隊伍建設成為各級人民政府綜合性專業化應急救援隊伍。充分發揮醫療衛生、礦山救護、交通救援、防核輻射等專業技術隊伍的作用。充分利用人民防空等應急資源。
五、儘快出臺《應對法》實施細則或條例。同時,制定相關的配套政策,形成完備的應急管理法律法規體系,為重大災害應急和處置提供可靠的法律保障。
六、將5月12日確定為“國家防災日”。把應急管理和公共安全知識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提高社區、農村居民防災自救能力。出版各級各類應急知識宣傳讀本,向群眾免費發放。加強對各級公務員隊伍的應急管理培訓,提高他們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
責編:高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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