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屆全國政協副主席杜青林主持會議
>>>>>全國政協十一屆二次會議第四次全會大會發言(實錄)<<<<<
相關摘要:
2009年3月9日15時,全國政協十一屆二次會議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第四次全體會議,15位委員代表作大會發言。
[臺盟中央副主席、上海市主委 楊健]我發言的題目是《構建“海峽經濟區” 探索建立具有兩岸特色的經濟合作機制》。
胡錦濤總書記在紀念《告台灣同胞書》發表30週年座談會上指出:“兩岸同胞要開展經濟大合作”,“建立具有兩岸特色的經濟合作機制,以最大限度實現優勢互補、互惠互利”。我們認為,要實現上述目標,首先須在“海峽經濟區”內(包括台灣和海峽西岸地區)實現政策協調、資源整合、産業對接,作為全面加強兩岸經濟合作、建立兩岸經濟合作機制的先行試點,積累經驗,穩步推進。
當前,兩岸經濟關係發展正處在新的歷史起點上。但兩岸經濟發展也面臨著國際經濟形勢複雜變化帶來的嚴峻挑戰,海峽兩岸特別是台灣以出口為導向的經濟增長模式面臨巨大的結構性調整壓力。全面擴大和深化兩岸經濟交流合作,共同應對國際金融危機勢在必行。
近年來,臺盟中央通過政協這個建言獻策的平臺,圍繞海峽西岸地區的建設情況提出了很多意見建議,為政府開展相關工作提供了參考。2008年,我們又圍繞如何以海峽西岸為銜接區,進一步促進台灣與祖國大陸融合這一課題,開展了深入的考察調研,並多次召開專題座談會,聽取有關專家學者及臺胞的意見。在此基礎上,從促進海峽區域經濟互動發展的角度,臺盟中央提出了構建“海峽經濟區”的戰略設想。
具體建議如下:
一是兩岸協商做好“海峽經濟區”發展的長遠規劃。建議在國務院台灣事務部門的領導和支持下,推動兩岸通過某種適當渠道,就構建“海峽經濟區”全面經濟合作機制進行協商並達成共識,共同制定長遠發展規劃,促進區域資源優化配置、産業合理佈局、基礎設施協調銜接,引導人流、物流、資金流、技術流和信息流等生産要素的合理流動。
二是加強“海峽經濟區”的重大項目建設。探索設立“海峽經濟區”産業投資基金,為境內外資金支持“海峽經濟區”建設搭建平臺和橋梁,解決重大項目建設融資問題,支持關鍵共性技術的研究。要加大基礎設施投資力度,進一步打通海峽西岸與長三角、珠三角以及內陸腹地的聯絡通道,擴大“海峽經濟區”的輻射帶動範圍。比如,儘快建成南平、三明、龍岩間的鐵路線,打通廣州到杭州的交通動脈。
三是在“海峽經濟區”試行更加寬鬆靈活的兩岸經濟整合政策。對台資企業與內資企業一視同仁,對在海峽西岸的臺商投資企業,適當放寬台資投資的股比構成,允許除法律法規禁止之外、不涉及國家産業安全的各類臺商投資項目落地;鼓勵海峽西岸優質的企業赴東岸投資,加強與東岸企業的合作,共同參與台灣經濟建設;在“海峽經濟區”內試點建立兩岸金融業監管合作機制和貨幣清算機制;建立兩岸區域性經貿協調機構,就投資者權益保障、經貿糾紛調解及仲裁、知識産權保護、避免雙重課稅等問題,在充分協商的基礎上簽訂區域性協定等。
四是打造“海峽經濟區”的産業發展支撐體系。把海峽西岸産業發展佈局與東岸台灣的産業佈局有機結合起來,進一步促進兩岸産業對接和互動發展,構建具有核心競爭力的“海峽經濟區”産業發展支撐體系。海洋和港口是帶動“海峽經濟區”形成和發展的主要戰略資源,應充分利用台灣海峽這一黃金水道和遍佈兩岸的多個天然深水良港,在“海峽經濟區”內著力發展臨海、臨港型産業,開展兩岸物流業、港口經濟等領域的合作,加強海峽兩岸諸港口的分工協作,逐步形成功能明確、協調有序的大型國際一流港口群,為兩岸經濟發展注入新的動力。
構建“海峽經濟區”,不僅能為建立具有兩岸特色的經濟合作機制進行有益的探索,而且能夠通過東西岸更加緊密的銜接,使更多台灣民眾親身參與兩岸經濟融合併分享由此帶來的機遇,不斷增進深化合作的共識,形成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強大動力。
責編:高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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