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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2月30日電 題:個稅新政、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一批新規施行
新華社記者王茜
跨境電商零售進口新政,提高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商品限額上限;個稅新政讓納稅人獲得更大減稅;電子證照讓百姓辦事更便捷;還有讓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的土壤污染防治法……一批便民利民的新規1月起正式施行。
跨境電商零售進口新政提高商品限額上限
將自2019年1月1日起調整跨境電商零售進口稅收政策,此項政策將提高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商品限額上限,擴大清單範圍。
稅收政策的調整,將年度交易限值由每人每年20000元提高至26000元,單次交易限值提高至5000元,同時明確完稅價格超過單次交易限值但低於年度交易限值,且訂單下僅一件商品時,可以自跨境電商零售渠道進口,按照貨物稅率全額徵收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交易額計入年度交易總額。明確已經購買的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商品不得進入國內市場再次銷售。商品清單的調整,將部分近年來消費需求比較旺盛的商品納入清單商品範圍,增加了葡萄汽酒、麥芽釀造的啤酒、健身器材等63個稅目商品;根據稅則稅目調整情況,對前兩批清單進行了技術性調整和更新,調整後的清單共1321個稅目。
個稅新政讓納稅人獲得更大減稅
新修改的個人所得稅法將讓納稅人將獲得更大減稅紅利,這項新政將於2019年1月1日正式實施。
為了盡可能使居民個人日常被扣繳義務人預扣預繳的稅款與其年度應納稅款接近,同時便於扣繳義務人和納稅人順利適應稅制轉換,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日常採取累計預扣法進行預扣預繳;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個人所得稅,採取基本平移現行規定的做法預扣預繳。
考慮到綜合所得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額與居民個人年度綜合所得應納稅額的計算方法存在一定差異,居民個人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之間的差額,年度終了後可通過綜合所得匯算清繳申報,稅款多退少補。
電子證照讓百姓辦事更便捷
2019年1月1日起電子證照的6項國家標准將開始實施,屆時政務信息資源共享和服務更順暢,百姓辦事更便捷。
此次發佈的電子證照系列標準,規定了電子證照應用的總體技術框架、統一的證照分類規則和證照基礎信息,有助於推動實現全國“一網通辦”。
“互聯網+政務服務”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關鍵環節。電子證照作為具有法律效力和行政效力的專業性、憑證類電子文件,日益成為市場主體和公民活動辦事的主要電子憑證,是支撐政府服務運行的重要基礎數據。制定發佈電子證照國家標準,將為國家電子證照庫和基礎平臺建設,實現跨層級、跨部門、跨區域的電子證照互認共享,推動證照類政務信息資源整合共享等提供標準支撐。
首部土壤污染防治法 讓群眾吃得放心住得安心
我國首次制定專門的法律來規範防治土壤污染,法律將於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人們將吃得放心、住得安心。
在土壤污染預防和保護方面,法律要求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國務院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的規定,根據有毒有害物質排放等情況,制定本行政區域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名錄,向社會公開並適時更新。法律強化了農業投入品管理,減少農業面源污染,並加強對未污染土壤和未利用地的保護。
法律提出,國家建立農用地分類管理制度。按照土壤污染程度和相關標準,將農用地劃分為優先保護類、安全利用類和嚴格管控類。對不同類的農用地,法律分別規定了不同的管理措施,明確相應的風險管控和修復要求。
土地承包法 加強農民權益保護
2019年1月1日起實施的新修改的農村土地承包法,既落實了三權分置和長久不變的政策要求,也加強了對於農民權益的保護。
法律明確,承包方承包土地後,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自己經營,也可以保留土地承包權,流轉其承包地的土地經營權,由他人經營。土地經營權流轉期限為五年以上的,當事人可以向登記機構申請土地經營權登記。承包方不得單方解除土地經營權流轉合同,但受讓方有擅自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棄耕拋荒連續兩年以上等法律規定的情形除外。
法律規定,國家保護進城農戶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經營權作為農戶進城落戶的條件。承包期內,承包農戶進城落戶的,引導支持其按照自願有償原則依法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或者將承包地交回發包方,也可以鼓勵其流轉土地經營權。
此外,法律還進一步保護農村婦女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農戶內家庭成員依法平等享有承包土地的各項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