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新聞客戶端

央視新聞客戶端點擊或掃描下載

國內國際圖片生活軍事人物科技文娛經濟評論

最高法:院長、庭長不得以口頭指示變相審批案件

法治新聞來源:北京晨報 2018年12月11日 04:36 A-A+ 二維碼
掃一掃 手機閱讀

原標題:

  據新華社電 記者10日從最高人民法院獲悉,最高法近日印發《關於進一步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的實施意見》,對新型審判權力運行機制、審判監督管理機制和懲戒制度、司法責任制配套改革舉措等方面作出規定,推動司法責任制全面落實。

  意見提出,各級人民法院要著力破解司法責任制改革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健全完善審判權力運行體系。基層人民法院要因地制宜地靈活組建審判團隊,增強團隊合力。要完善案件分配機制,推進院長、庭長辦案常態化,健全專業法官會議制度和審判委員會制度,完善統一法律適用機制,確保審判權依法公正高效運行。

  意見中説,各級人民法院領導幹部要在嚴格落實主體責任上率先垂范,充分尊重獨任法官、合議庭法定審判組織地位,除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的案件外,院長、副院長、庭長不再審核簽發未直接參加審理案件的裁判文書,不得以口頭指示等方式變相審批案件,不得違反規定要求法官彙報案件。

  意見提出,要嚴格落實《人民法院落實〈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的實施辦法》《人民法院落實〈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的記錄和責任追究規定〉的實施辦法》,法官應當將過問、干預案件情況在網上辦案系統如實記錄,並層報上級人民法院。

  意見同時提出,各級人民法院對法官涉嫌違反審判職責行為要認真調查,法官懲戒委員會根據調查情況審查認定法官是否違反審判職責、是否存在故意或者重大過失,並提出審查意見,相關法院根據法官懲戒委員會的意見作出懲戒決定。法官違反審判職責行為涉嫌犯罪的,應當移交紀檢監察機關、檢察機關依法處理。法官違反審判職責以外的其他違紀違法行為,由有關部門調查,依照法律及有關規定處理。

掃一掃
央視影音客戶端
央視影音客戶端
掃一掃
央視新聞客戶端
央視新聞客戶端
掃一掃
央視財經客戶端
央視財經客戶端
掃一掃
熊貓頻道客戶端
熊貓頻道客戶端
  • 新聞
  • 軍事
  • 財經農業
  • 社會法治
  • 生活健康
掃一掃
掃一掃,用手機繼續閱讀!
央視網新聞移動端
央視新聞客戶端iPhone
央視新聞移動看!
CBox移動客戶端
下載到桌面,觀看更方便!
央視新聞下載
860010-1102010100
1 1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