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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網消息(新聞聯播):生活中,人們將那些不講誠信、欠錢不還的人稱為“老賴”。對這樣的“老賴”,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已與國家發改委等60家單位,採取聯合懲戒措施,讓他們“一處失信、處處受限”。
在浙江諸暨,畫面當中的這棟別墅夠豪華氣派吧?有770平米,但他的業主趙某竟然是一名“老賴”,拖欠他人本金3500多萬元及相應利息。7月6日上午,當法院強制執行時,為阻撓執法,趙某糾集親屬十余人大哭大鬧,並安排他90歲的叔叔住在別墅內。最終,法院強制帶離了房屋內的無關人員。騰房後,將依法對該棟別墅進行查封、拍賣。
針對有還款能力,但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的“老賴”,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已建立起一套完整的網絡執行查控系統,可在短時間內完成對被執行人銀行存款、股票證券、房産、車輛等14類財産信息的查找、凍結和扣劃。
在廣東佛山,做生意的王先生在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後,主動聯絡法官,要求償還法院判決的6萬多元欠款。
失信被執行人 王先生:我去上海去談個業務,買飛機票買不到,上了失信名單,後來又買高鐵,高鐵票也買不了,坐了普通火車過去20多個小時。
不只是出行受限,做生意的他到銀行去貸款也被拒絕了。
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 劉貴祥:通過這種聯合的信用懲戒措施,使失信被執行人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總的來説就是壓縮他的生存空間,迫使他主動的履行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