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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1日至22日,中宣部在福建省廈門市召開治國理政論壇“‘四個全面’戰略佈局系列理論研討會”第三場研討會,會議的主題是“全面依法治國”。中央有關部門、社科研究單位、高校、理論工作“四大平臺”、福建省社科理論界部分專家學者以及部分地方負責同志共120多人參加了研討會。與會專家學者以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為遵循和指引,圍繞會議主題進行深入研討交流,進一步深化了對全面依法治國的認識。
第一,關於全面依法治國的意義、目標和要求。與會專家一致表示,法律是治國之重器,法治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託。全面依法治國是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和重要保障,事關我們黨執政興國,事關人民幸福安康,事關黨和國家事業發展。
有專家認為,全面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要推動我國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不斷開拓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更加廣闊的發展前景,必須全面推進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第一,全面依法治國,是深刻總結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成功經驗和深刻教訓作出的重大抉擇;第二,全面依法治國,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的重要保證;第三,全面依法治國,是著眼于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實現黨和國家長治久安的長遠考慮。
有專家提出,全面依法治國的總目標,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明確了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性質、方向和道路,是我們黨提出的具有原創性、時代性的概念和理論。同時,總目標突出了全面依法治國的工作重點和總抓手,就是在中國共産黨領導下,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貫徹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形成完備的法律規範體系、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嚴密的法治監督體系、有力的法治保障體系,形成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對法治建設具有綱舉目張的意義。
有專家認為,必須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第一,這條道路的核心要義,就是堅持黨的領導,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貫徹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第二,這條道路的本質特徵,就是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第三,這條道路的基本原則,就是堅持中國共産黨的領導,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堅持從中國實際出發。
有專家提出,黨的領導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根本保證。一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是黨的重大決策,黨的十五大明確把依法治國確立為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十八大明確提出要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十八屆四中全會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進行了迄今最詳細最全面的頂層設計;二是黨對法治國家建設的領導既是政治原則更是具體實踐,法治國家建設上的每一個重大進步都是黨的領導的生動體現;三是中國共産黨是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的政治保證,具體體現在黨領導立法、保證執法、支持司法、&&守法上。
有專家認為,必須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法律和道德既彼此區別,又不可分割,都是國家治理、社會運行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全面依法治國,必須堅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實現法律和道德相輔相成、相得益彰。一是以法治價值保證科學立法,用道德價值來明確立法權力邊界,用以德立法、人民立場來防止立法的部門化利益化傾向,用良法善治彰顯法治價值;二是以法治敬畏支配嚴格執法,通過增強執法部門和人員的執法道德,厚植其法治敬畏,促進嚴格執法、提升執法質量;三是以法治平等貫穿公正司法,用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中的平等原則,來引領司法活動中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實現,從而保證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四是以法治信仰強化全民守法,強化道德對法治文化的支撐作用,使得法治轉化為公民的內心自覺,德治轉化為公民的法治道德。
第二,關於科學民主立法。與會專家一致表示,全面依法治國,是由立法、執法、司法、守法等諸多環節組成的完整“鏈條”。全面依法治國,首先要有法可依,必須堅持立法先行,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抓住提高立法質量這個關鍵,完善立法體制機制,堅持立改廢釋並舉,增強法律法規的及時性、系統性、針對性和有效性。
有專家提出,要完善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一方面,要堅持以憲法為統帥形成完備法律體系。憲法是母法,是立法的依據,必須在憲法範圍內開展工作,積極推進法律規範立改廢釋工作,加快完善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體系,完善包括市民公約、鄉規民約、行業規章、團體章程在內的社會規範體系,為全面依法治國提供基本遵循;另一方面,要適應實踐需求突出重點領域。要立足社會形勢的發展變化,抓緊完善城市管理、環境保護、網絡安全、歷史文化等方面的法律法規,為現代社會治理提供堅實的法制基礎。
有專家提出,要提高立法質量,確保法律務實管用。要改進立法方式,拓展人民參與立法的途徑,通過專家論證、公開徵詢立法項目、委託無利害關係第三方草擬法律法規草案等方式,讓立法更加體現廣大人民的意志,最大限度地遏制部門利益。還要提高法律規範的精細化程度,改變過去“立法宜粗不宜細”的做法,法律規範不僅在內容上要具體、明確,具有可操作性,還要邏輯嚴密,避免出現歧義和誤解。
有專家認為,立法要主動適應改革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一是增強立法的主動性,對各方面、各地方提出的創新需求,應當從立法上及時研究提出解決問題的路徑和辦法;二是增強立法的及時性,對於經濟社會發展特別是全面深化改革迫切需要的立法,必須反應靈敏,適時立項,及時啟動立法程序,積極回應社會呼聲和人民訴求;三是增強立法的系統性,綜合運用制定、修改、廢止、解釋等多種形式,做到各項制度相互銜接、統籌協調、形成合力;四是增強立法的針對性,緊緊圍繞經濟社會發展中迫切需要解決的現實問題開展立法工作,使法律規定的內容科學合理協調利益關係,真正解決現實問題;五是要增強立法的有效性,研究清楚法律所調整的社會關係,將各種可能的情況都儘量考慮到,科學嚴密地設計法律規範。
第三,關於嚴格執法。與會專家一致表示,法律的生命力在於實施,法律的權威也在於實施。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重點在於通過嚴格執法保證憲法和法律的有效實施,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有專家認為,嚴格執法是全面依法治國的重點。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第一,嚴格執法是建設法治政府的重要內容。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既包含行政立法、制度建設、程序規範,還包含著嚴格執法,包含執法的規範化和程序化。第二,嚴格執法是實現法治社會的必要保障。沒有嚴格依法執法和規範文明執法,社會就難以有序運轉,公民、法人的合法權益也就難以得到維護,法治社會建設也就無從談起。
有專家認為,消除執法亂像是當前保證嚴格執法的重要任務。一是治理選擇性執法,加強執法監管標準化建設,做到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確保公平公正執法,增強執法的公信力;二是治理惡意執法,以正制惡,不能只要結果而不管手段和過程;三是治理暴力執法,在執法過程和執法處置中,都要堅持文明和謙抑理念;四是治理執法謀私,加大對執法行為的監督,強化對執法動機和相關利益因素的監控;五是治理情緒執法,採取多種途徑減少執法人員情緒對執法活動的影響,保證執法的客觀性公正性。
有專家提出,必須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這對於加快政府職能轉變,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具有尤為重要的意義。一是明確劃分執法權限,堅持事權、財權和責任相統一的原則深化“放管服”改革,推進機構撤並整合實現“削權拆廟”,合理配置執法力量;二是整合基層執法隊伍,強化基層執法力量,大幅度減少市縣執法隊伍種類,推行相近領域和機構的綜合執法;三是創新行政執法方式,充分運用物聯網、互聯網、大數據等手段,探索執法新機制新方式,不斷提高行政執法效能。
第四,關於公正司法。與會專家一致表示,公平正義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內在要求,是全面依法治國的題中應有之義。司法活動必須緊緊圍繞保障和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來進行,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
有專家認為,司法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一是司法具有定分止爭的終局性作用。司法審判這種終局性的作用,對糾紛實行司法最終解決原則,使受到侵害的權利最終必定會得到保護和救濟,違法犯罪活動最終必定受到制裁和懲罰;二是司法公正對社會公正具有重要引領作用。公正司法對調解、行政裁判等社會公正活動都有良好示範作用,對普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引領社會道德風向起著重要作用;三是司法公正對國家生活和社會生活起著保障作用。公正司法既保障國家安全與社會穩定,又保障公民的生命與財産安全,使人們生活在有序的社會秩序之中;四是司法公正對人們的行為有預測作用。公正司法使人們能夠預測到自己的行為及其後果,促使人們遵紀守法,成為法治社會的公民。
有專家認為,必須深入推進司法體制改革。在改革過程中,必須始終堅持五個方面:一是堅持黨的領導,始終保持與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同心同向、步調一致,確保司法改革的正確政治方向;二是堅持問題目標導向,牢牢把握建立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的目標,將其作為制定改革政策、推進改革舉措、評價改革效果的基本準則;三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把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作為司法改革的根本評判尺度;四是堅持以司法規律為準則,以尊重和回歸司法規律為重要原則,構建符合司法規律的司法權配置體系和運行機制;五是堅持科學改革方法,把頂層設計和地方探索結合起來,把改革于法有據和改革創新結合起來,把重點突破和系統集成結合起來,把落實主體責任和獲取廣泛支持結合起來,把制度性改革和技術性革新結合起來,確保改革落地生根。
有專家認為,必須以零容忍的態度堅決懲治司法腐敗。檢察機關要加強對司法活動的監督,嚴厲懲處司法不公背後的腐敗犯罪,進一步規範和約束司法權行使,積極預防和懲治司法腐敗。同時,檢察機關應當牢固樹立“監督者更要主動接受監督”的意識,堅持黨的領導,在自覺接受人大監督、民主監督、社會監督等外部監督的基礎上,進一步強化內部監督,堅持抓牢制度建設,嚴格規範檢察權運行,切實防範檢察環節滋生司法腐敗。
第五,關於全民守法。與會專家一致表示,人民是依法治國的主體和力量源泉。全民守法是全面依法治國的基礎環節。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必須推進全民守法,推進法治社會建設,使全體人民都成為社會主義法治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定捍衛者。
有專家認為,領導幹部要做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模範。一是著力發揮領導幹部在全面依法治國中的示範帶動作用,把法律作為行使權力、履行職責的基本準據,讓法治成為領導幹部履行領導職責所必須具備的基本素質和基本思維方式;二是著力培育領導幹部尊法敬法的法治信仰,促使領導幹部牢固樹立法律至上、權由法定、權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觀念;三是完善領導幹部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制度安排,通過嚴格落實黨委(黨組)中心組學法制度、實行領導幹部旁聽庭審制度、完善依法決策制度等方式,提高領導幹部法治意識和依法辦事的能力,為全社會樹立良好示範。
有專家提出,必須大力建設社會主義法治文化。法治文化是一個社會的法律制度及其實踐所具有的深層文化內涵,對法治建設具有不可替代的精神支撐作用。一是弘揚法治精神這個核心,在全社會增強尊法學法守法用法意識,使法律為人民所掌握、所遵守、所運用,努力形成守法光榮、違法可恥的社會氛圍;二是夯實法治宣傳教育這個基礎,把法治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和精神文明創建,進一步改進創新形式,著力增強法治宣傳教育的針對性實效性;三是抓住踐行法治規範這個關鍵,使人們把法治內化於心、外化于行,成為一種生活方式、一種行為習慣,把“紙面上的法”真正落實為“行動中的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