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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改前,這一片都是光禿禿的荒山,樹砍了沒人管,也沒人種。林改後發了林權證,我成了200多畝林地的主人,那肯定得好好幹了。”站在自家林地裏,福建省龍岩市武平縣萬安鎮捷文村69歲的村民李桂林説,分了林子後,他種上毛竹,養了蜜蜂、雞鴨,林下種了花卉、藥材。“現在不用砍樹,一年我就能從這個‘小銀行’收入好幾萬元。”
跟李桂林家一樣,集體林改分山到戶,讓捷文村林農家家有了個“小銀行”,全村年人均收入由林改前的900多元增加到13800多元。
我國耕地少、林地多,新中國成立後,集體林權制度經歷了四次變動,但都沒有觸及産權,制約了林業生産力的發展。廣大林農迫切要求實行新一輪改革,經營山林、發家致富。在認真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在集體林改全面推開之後,2016年11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完善集體林權制度的意見》,再次對集體林改後如何科學經營、增強活力、提升效益等問題進行了全面部署。
國家林業局有關負責人介紹,目前全國已確權集體林地面積27.05億畝,佔納入集體林權制度改革面積的98.97%,全國已發放林權證1.01億本,發證面積26.41億畝,佔已確權林地總面積的97.65%,1億多農戶直接受益。
林改激發了農民造林育林護林的熱情,森林資源得到了有效保護和發展。林地承包到戶後,農民真正成為山林的主人,70年承包期屆滿還可以繼續承包,真正實現了“山定權、樹定根、人定心”。農民“把山當田耕,把樹當菜種”,舍得投入,精心經營。林改中不僅沒出現亂砍濫伐問題,反而出現了全家護林、合作造林、晝夜護林的景象。第八次全國森林資源清查,2013年集體林地森林蓄積達到54.25億立方米,比2008年推行林改時增長了18.7%。
林改增加了農民的財産和收入。2008年我國集體林地有森林蓄積近46億立方米,經濟價值達10萬億元,分山到戶後,戶均擁有森林資源資産近10萬元。同時,林改促進農民通過發展林下經濟等開闢了新的致富門路,增加了生産性收入。
林改落實處置權收益權,規範流轉,盤活了森林資産。目前,集體林地流轉面積達2.83億畝,佔家庭承包林地的14.5%。林地年租金由林改前的每畝1元—2元,提高到現在的約20元。特別是林權抵押貸款實現了農村金融改革的重大突破,有效破解了林業發展融資難問題,2016年貸款餘額850多億元,比2010年的300億元增長了近2倍。
林改促進規模經營,提高了林業經營效益。目前全國新型林業經營主體達18.4萬個,經營林地3.6億畝。集體林地年産出率由林改前的每畝84元,提高到現在的約300元,增加了兩倍多。
林改助推林業産業快速發展,有效拓寬就業渠道。林改後,林業成為新的投資熱點,2016年,全國林下經濟産值達6000多億元,林業産業總産值由2006年的1.07萬億增加到6.49萬億。林業還帶動了3000多萬農村人口就業,農民純收入近20%來自林業,重點林區林業收入佔農民純收入的5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