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
名人明星的用字錯誤
1、“令人髮指”
“令人髮指”誤為“令人發指”。2016年8月31日,相聲演員郭德綱在其個人微博上發佈了所謂《德雲社家譜》,全用繁體字書寫。遺憾的是,出現了好幾處錯誤,“令人髮指”誤成“令人發指”就是一例。“發”既是“髮”(fà,毛髮的發)的簡化字,又是“發”(fā,發展的發)的簡化字。“令人髮指”的意思是,讓人頭髮都豎了起來,形容憤怒到了極點。其“發”指頭髮,用繁體字書寫,顯然是“髮”而非“發”。
2、作為
“作為”誤為“做為”。2016年11月17日,林丹發出了一條個人微博就出軌一事向家人道歉。這條道歉微博説:“做為一個男人……”“做為”應是“作為”之誤。“做”“作”兩字在語用中常常糾纏難辨,有時甚至含混不清,但還是有一些基本的運用規律可循:表示抽象語義多用“作”,表示具體語義多用“做”。“作為”是介詞,常用來引進人的某種身份或事物的某種性質,如“作為一個學生,必須遵守課堂紀律”等。無疑表示的是抽象語義,所以是“作為”而非“做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