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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食品安全實行"校長負責制" 每學期首月嚴查

中國新聞來源:北京青年報 2016年06月24日 08:37 A-A+ 二維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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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北京青年報記者從國家食藥監局官網獲悉,今後每學期開學後一個月內,基層食藥部門要對學校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進行聯合檢查,嚴厲打擊“三無”食品。校園內食品實行食品安全“校長負責制”,將食品安全列為年度考核的關鍵指標。

  昨日《國務院食品安全辦等6部門關於進一步加強學校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公佈,《意見》指出,學生食堂、學生集體用餐配送單位、校園周邊小食品商店、小餐飲、家庭托餐等進行許可或備案、登記,將學校校園及周邊食品經營者全部納入監督管理範圍。每學期開學後的一個月內,基層食藥部門要對學校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進行聯合檢查,嚴厲打擊“三無”食品。其中,校園食品實行食品安全校長負責制。嚴格管控原料採購、加工製作、清洗消毒和用水衛生等關鍵環節,定期開展食品安全自查。採用集體用餐配送單位供餐的,與供餐單位簽訂食品安全責任書,嚴格落實原料採購、加工製作、清洗消毒、成品分裝和配送運輸等關鍵環節的控制要求。校園周邊家庭托餐經營者要經基層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許可或備案、登記後方可經營。

  此外,地方各級城市管理執法部門在學生上學、放學等重點時段加強食品安全違法行為的快速發現、快速處置能力,嚴查校園周邊食品無證攤販。地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對學校食品安全的日常管理,督促學校落實食品安全“校長負責制”,與行政區域內學校簽訂食品安全責任書,將食品安全列為年度考核的關鍵指標。(記者 張小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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