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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0日-18日,昆明元盛文化産權交易所對“十指禪機”劉伯駿藝術品資産包進行了第二次發售,發售數量為1465萬份。
在10月9日舉行的發售會上,未待文交所負責人介紹完畢,前來的投資者即圍住了現場認購臺。記者了解到,此前元盛交易所于9月下旬對該資産包進行了第一次發售,總額2000萬份的首批資産包僅在一日之內就認購完畢。
這是近日來各地文交所産品發行熱潮的一個縮影。除了藝術品份額之外,其他交易品種也陸續在文交所掛牌面市。10月9日,廣東省南方文化産權交易所挂出了小説《碧血春秋》影視改編權轉讓等11項版權交易信息。記者從南方文交所了解到,該文交所還推出股權交易、債權質押以及文化企業孵化等多項産品及服務。
據業內統計,截至2011年7月31日,已開業及籌備中的全國各地文化藝術品産權交易所(含交易平臺)總數已達34家。
數量快速膨脹的交易平臺、以及部分交易所的藝術品份額化交易風險,加上文化市場本身的規範欠缺、監管缺位和不時出現的贗品拍賣亂象,近來引發業界和投資者對文化産業發展的擔憂。
“現在的文化市場圈確實是亂象叢生,或正如20年前的中國證券市場。”元盛文交所的一位高層對記者直言,“但當一個新生業態出現亂象時,你是因亂而取締它,還是通過制度建設去規範它、從而引導整個行業的健康發展,這是兩種治理思路。”
文交所本質
2010年3月,中宣部等九部委發佈《關於金融支持文化産業振興和發展繁榮的指導意見》,業內人士認為,這成為文化産業和金融資本相互融合的推動力,併為文交所的誕生及其實施的藝術品份額化模式提供了制度土壤。
在西方,文化藝術品一般採用畫廊或拍賣的方式實行交易,也有通過金融機構發售藝術品基金的模式,但將藝術品份額化並通過文交所進行交易,則是誕生在中國的獨創設計。
元盛文交所的上述高層表示,通過將藝術品份額化,文交所成為文化産品實現投資大眾化的功能平臺,每個投資者可以份額持有人的方式來參與投資藝術品,這樣既降低了藝術品投資的資金門檻,又減少了鑒定、估值的風險,使大眾投資者能夠參與其中。
一位內地某省文交所的創立人説,過去的藝術家,往往在其身後才能獲得市場回報,但現在可以通過交易平臺的及時發掘和傳播,使其能適時地在市場中兌現自身的藝術價值。
上述元盛文交所的高層説,除了藝術品份額化投資産品之外,文交所還能做更多的事情,比如幫助好的作品找到投資方。
在廣東及上海等地文交所的發展戰略中,提出建設以文化物權、債權、股權、知識産權等各類文化産權為交易對象的專業化市場平臺。此外,不少地方文交所亦提出文化實體投融資專業服務的運作方向,包括提供民族藝術推廣、文化企業孵化等服務。
“文交所的本質應是為文化産業創造實實在在的價值,讓更多的藝術家有更好的藝術創作環境、為更多的投資者創建投資渠道,它不應該成為一個製造文化市場亂象的場所、亂象只是一個産業發展初期的“現象”。”一位業內人士説。
如何由亂而治
2011年1月,正是天津文交所發售的第一批藝術品份額産品上市後的離奇暴漲與暴跌退市經歷,在藝術界及投資界掀起軒然大波。
“天津文交所的問題首先在於投資規則上存在制度漏洞。”一位業界人士表示,除了市場監管問題之外,不少文交所自身的管理不善和制度規範問題是不能忽視的因素,但目前的文交所,包括天津文交所,在交易制度方面都有很大的改善,年初天津文交所出現的“亂象”在今天已經是不可能再出現的了。
上述內地某文交所的創立人告訴記者,在份額資産包的發售認購階段,由於發售對象有限(一般為200人以內),風險也有限;關鍵是在二級市場進行上市交易之後,轉讓買賣自由流通,藝術品份額的持有投資者人數也不再受到控制。如果沒有一定的交易控制,非理性市場情緒或某些市場炒作行為就有可能造成交易價格失控。
“這個非理性交易行為其實是能夠控制的。比如,規定每一天、每一週、每一個月的漲跌幅指標和交易量指標。”他表示,這些國內外證券市場已經做得非常成熟了,在交易環節,完全可以直接引入證券交易規則,迅速完善市場交易規範。
真正令從事藝術品金融行業人士擔憂的,是藝術品的確真鑒定和價值評估問題。
近日,北京九歌國際拍賣有限公司在2010年6月的春拍中以七千多萬元人民幣拍出的徐悲鴻名為《人體蔣碧微女士》的油畫,被爆其係20多年前一名學員的課堂習作。此僅為藝術品贗品大軍中的一個範例。
此外,文化産權問題也困擾著文化藝術産品金融化交易。“産權金融化的前提,是先把産權搞清楚。”前述元盛交易所的高層告訴記者,文交所首先要看産品有無侵權問題,其次要確定無債務、無質押等,即産權要乾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