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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國家質檢總局會同國家發改委、工信部、農業部、國資委、國家知識産權局、國家旅遊局七部門研究制定並印發了《關於加強品牌建設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就全面加強我國自主品牌建設,推動經濟又好又快發展提出指導要求。
《意見》指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明確提出要“推動我國自主品牌建設,提升品牌價值和效應,加快發展擁有國際知名品牌和核心競爭力的大型企業。”但目前我國仍缺少具有國際競爭力的自主品牌,許多産品仍屬於勞動和資源密集型,質量水平與國際先進水平相比仍存在較大差距,企業在國際國內市場競爭中處於被動地位,我國傳統的競爭優勢正在減弱,培育我國的知名品牌,進而塑造新競爭優勢迫在眉睫。因此,在此背景下出臺該《意見》,意義重大。
《意見》要求,加強品牌建設應“圍繞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以全面實施國家知識産權戰略”為指導思想,堅持“企業為主,政府推動;自主創新,提高質量;市場導向,重點培育;各方參與,形成合力”四項基本原則。《意見》不僅僅著眼于生産製造領域,而是根據我國實際,明確規定了加強品牌建設的重點領域將分別圍繞現代農業、製造業、戰略性新興産業、服務業四個方面,加快培育形成一批擁有自主知識産權、質量水平較高、具有較強國際競爭力的知名品牌。
《意見》明確提出了加強品牌建設的五項主要措施。一是加強品牌建設統籌規劃。質檢總局將會同其他部門按照“統籌協調、明確責任、密切配合、全面推進”的原則,建立加強品牌建設協商合作機制,研究制定品牌建設的政策措施,協調和指導品牌建設工作。二是發揮品牌建設企業主體作用。引導企業牢固樹立“質量第一”的思想,強化品牌競爭意識,實施品牌經營戰略。三是完善品牌建設激勵機制。加強政府激勵引導,發揮知名品牌示範作用,建立品牌價值測算制度,支持企業實施“走出去”戰略。四要強化品牌建設基礎。建立品牌的標準支撐體系,構建品牌的技術創新體系,建立品牌的顧客滿意度測量體系,完善品牌的應急危機處理機制,維護品牌形象。五是優化品牌成長環境。加大打擊侵犯知識産權和假冒偽劣違法行為力度,完善自主品牌維權與爭端解決機制,定期表彰一批名牌産品生産企業,增強全社會質量觀念和品牌意識。
為保障落實,《意見》強調各部門要統一認識,加強協調配合,在各自工作領域,各司其職,齊抓共促,共同推進我國的品牌建設。發展改革部門負責將質量提升和品牌建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協調重點産業的品牌建設工作;工業和信息化部門負責推動實施工業和通信業品牌戰略;農業部門負責推動實施農業品牌化發展戰略;國有資産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指導和督促國有企業發揮表率作用,努力形成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知名品牌;知識産權管理部門負責為品牌建設組織實施知識産權戰略;旅遊管理部門負責推進旅遊服務標準化建設,創建一批質量水平高、市場競爭力強的旅遊品牌;質檢部門負責推動實施名牌發展戰略,建立培育、激勵、發展品牌的體系和機制,建立健全品牌建設國家標準體系,加大品牌保護力度,會同有關部門定期就加強品牌建設的成果和經驗進行總結分析和推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