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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6月12日召開的第三屆海峽論壇大會上,中共中央臺辦、國務院臺辦主任王毅表示,“大陸有關部門已經同意,台灣居民可以參加大陸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6月21日,國家知識産權局發佈了,就台灣居民參加2011年全國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的相關事項進行了公告。
公告的內容包括報名、考試、錄取及證書發放、取得《專利代理人資格證書》後的執業四個部分。其中值得注意的是,今年台灣居民報名參加考試的考點僅限于福州考點;報名查驗時間為2011年7月18日至8月5日,比大陸、香港、澳門地區報名人員要晚;報名的方式為現場報名或者委託他人現場報名,暫不採用網上報名。除此之外,台灣居民與大陸居民一樣,將按照全國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的統一要求和標準參加考試。
全國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對台灣居民的開放,將會為台灣同胞在大陸發展提供更加寬廣的領域和更多的機會,從而進一步促進海峽兩岸經濟貿易的發展和合作,有利於加強和增進海峽兩岸交往,有利於為兩岸同胞提供便利的專利代理服務。(劉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