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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新立:房價收入比為6比較合理

發佈時間:2012年04月03日 19:5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浪財經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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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浪財經訊 4月3日下午消息,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常務副理事長鄭新立在“博鰲亞洲論壇2012年年會”的“2012中國房地産大變革”上表示,房價收入比,也就是説一套標準的住房售價相當於該地區戶均年收入的6倍左右可能是比較合理的。如果房價高於這個價格,就應該通過調控降低它的價格。以下為其觀點摘要:

  鄭新立:對於今年的房地産發展,我想講這樣幾個觀點,第一,房地産本身是一個商品,但是又是不是一個純粹意義的商品。是帶有某種公眾産品性質的商品。因此房地産發展第一目標要實現我們黨的十七大提出的實現住有其居。在這個前提下,通過商品的運作,使得房地産成為拉動經濟增長一個持久不衰的支柱産業。第二個觀點,房價要保持合理的水平,根據國際經驗,房價收入比,也就是説一套標準的住房售價相當於該地區戶均年收入的6倍左右可能是比較合理的。現在房價如果高於這個價格,應當通過調控降低它的價格,通過薄利多銷來增加供給,鼓勵人民購買,擴大房地産供給的規模和市場銷售的規模來實現這個産業的健康可持續發展。第三個觀點,調控房地産的手段是在地方政府,因此房地産價格穩定的主要責任也在地方政府,因為土地供給掌握在地方政府手裏。土地供應的價格也是掌握在地方政府手裏。

  我從供給的住房的土地價格裏面少拿一點,這樣價格就可以低一些,來滿足群眾購房的需求。所以要強化地方政府在穩定城鎮居民住房價格方面的責任,要實行問責制。最後一條就是要建立保障性住房制度,保障性住房制度要完善三個制度。第一個就是先是保障住房的收入的標準要建立起來。保障性住房面的標準。保障性住房退出機制。這三個制度要建立起來,我們保障性住房才能形成一個良性循環。我就先簡單講這麼四個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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