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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氨氮、氮氧化物減排10%

發佈時間:2010年11月30日 09:5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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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五”期間,污染物約束性指標中,有望加入“新成員”。

  本報記者從權威渠道獲悉,正在擬定中的“十二五”環保規劃中,出現了兩個“實施總量控制”的新指標,即氨氮和氮氧化物,這兩項物質分別是水污染物和空氣污染物中的“大戶”。

  具體減控指標擬定為,氨氮排放總量控制目標是比2010年減少10%,重點行業和重點地區氮氧化物排放總量比2010年減少10%。

  “在污染物控制方面,我們逐步從單一污染物控制轉向多重污染物控制。這將大大提高高耗能企業的環保門檻,在一定程度上改善環境質量。”環保部的一位官員對記者表示。

  記者了解到,相比氨氮,氮氧化物的控制局面將更為複雜,難度很大。因為中國城市群大氣污染,正從煤煙型向煤煙型與機動車尾氣污染共存的複合污染轉化。

  如要完成氮氧化物減排目標,多位大氣污染治理專家建議,在“十二五”期間,應開展電力行業強制脫硝試點,並在機動車大氣污染問題突出的重點城市,開展機動車保有量總量控制試點。

  多元污染物控制提上日程

  環保部總量司司長趙華林曾公開表示,“十一五”期間污染物減排取得了階段性成果,中國局部地區環境有所改善,但是環境整體惡化的趨勢仍在繼續。

  “以現在的情況來看,完成‘十一五’期間二氧化硫(SO2)和化學需氧量(COD)的減排目標,應該難度不大,但環境的問題依然突出。氨氮和當氧化物的高排放一定程度上抵消了COD和二氧化硫的減排效果。”一位地方環保系統的官員對記者坦承。

  事實上,影響“環境質量”的是一系列污染物,僅僅靠約束二氧化硫和化學需氧量是難以見效的。

  以治理水污染為例,通過對COD的總量控制,COD逐年走低,但水中污染物氨氮超標現象日益突出。近年的環境質量狀況公報顯示,地表水中的氨氮已經逐步成為最主要的污染項目,甚至已超過化學需氧量成為影響地表水水環境質量的首要指標。

  這種情況也同樣存在於大氣污染治理中。衛星監測發現,2006年後我國上空的SO2開始急劇下降,降幅大約在20%,但空氣中氮氧化物的濃度卻在增加,結果酸雨和灰霾現象並沒有減輕,一些地區反而變得更加嚴重。

  以江蘇為例,某些地區的酸雨發生頻率依然較高,由於氮氧化物沒有得到有效的控制,酸雨類型從硫酸型向硝酸型轉變。2010年上半年酸雨發生率達到了近4年的最高值。

  在這種情況下,將氨氮和氮氧化物納入總量控制就顯得非常必要。“這同時表明國家要在改善環境質量上發力,否則無法實現2020年環境小康目標。”環保部的前述官員對記者表示。

  氨氮納入總量控制,將會對化學原料及化學製品製造業、有色金屬冶煉及壓延加工業、石油加工煉焦及核燃料加工業、農副食品加工業、紡織業、皮革毛皮羽毛(絨)及其製品業、飲料製造業、食品製造業這8個行業産生重大影響。

  根據2010年年初公佈的《中國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公報》(以下簡稱《公報》),上述8個行業氨氮排放量合計佔工業廢水廠區排放口氨氮排放量的85.9%。這也意味著,其中的一些氨氮排放不達標或者難達標的中小企業,將被迫關閉、停産或者轉産。

  電力行業或強制脫硝

  和氨氮的減排目標不同,氮氧化物的減排目標多了“重點行業和重點地區”的限制。

  “某種意義上而言,氮氧化物污染並不是全國性問題,而應定位於區域性問題,畢竟我國除東部地區外,中西部許多地區氮氧化物污染問題並不突出。”環境規劃院總工程師王金南曾公開表示。

  記者了解到,所謂重點地區主要集中在長三角、珠三角、京津冀和成渝等地區,而所謂重點行業,根據《公報》顯示氮氧化物排放比較高的行業,主要集中在電力熱力的生産和供應業、非金屬礦物製品業黑色金屬冶煉及壓延加工業、化學原料及化學製品製造業、石油加工煉焦及核燃料加工業這5個行業。其中,又以電力行業為主。

  “因此,在工業領域治理氮氧化物,主要是在電力行業進行脫銷。”前述學者對記者分析,“而目前電力排放氮氧化物限制的標準比較低,有待提高。”

  記者了解到,2004年施行的《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23-2003),則按時段和燃料特性分別規定了燃煤、燃油鍋爐的氮氧化物排放限值,但這一原則是基於低氮燃燒技術能達到的排放水平來制訂的。

  “如果按照這一標準,10%的削減目標肯定難以實現。”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電力行業的工作人員對記者表示。

  對此,國電環境保護研究所副所長朱法華曾在媒體上表示,氮氧化物可以借鑒電力行業強制脫硫的經驗,試點強制脫硝。

  他建議,除在新疆、西藏等區域內偏遠的地區以外,所有新建100MW以上的燃煤機組(包括熱電機組)氮氧化物的排放標準應嚴格到200mg/m3,即要求在低氮燃燒的基礎上同步加裝煙氣脫硝裝置。

  強制脫銷的配套政策也不可或缺。“電力行業脫硫效果好,是因為有電價補貼政策,即安裝脫硫設施後,上網電價在現行上網電價基礎上每千瓦時加價0.015元的脫硫加補貼政策。”重慶一家環保工程公司的一位工作人員説,“強制脫硝也應該有配套的補貼,否則企業無法上脫硝設施。”

  在去年年底舉辦的一個産業論壇上,國家發改委環資司副巡視員趙鵬高也透露, 國家發改委正在制定脫硝的經濟政策和電價政策。

  機動車排放標準提高

  除工業排放源中的電廠,生活源中的機動車也是氮氧化物的重點排放源。

  根據《公報》,大氣中的30%的氮氧化物都來自機動車尾氣的排放。資料顯示,北京、上海、廣州等機動車保有量位於前40名的城市中,約50%的氮氧化物污染來自於機動車尾氣排放;深圳市機動車排放的氮氧化物佔全市排放量的56.4%。

  本報記者獲悉,擬定中的“十二五”環保規劃,對此也給出了解決思路。即國家將在“十二五”期間推行“車油協同”控制的治理手段,即通過提高排放標準,減少尾氣的排放;通過提高燃油的品質,降低尾氣中氮氧化物的濃度。

  就排放標準而言,將提高機動車市場準入門檻。即禁止不符合國家機動車排放標準車輛的生産、 銷售和註冊登記,同時嚴格執行老舊機動車強制淘汰制度,繼續推進汽車“以舊換新”,加速淘汰“黃標車”。2015年前全部淘汰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黃標車”。

  同時,規劃草擬稿中還顯示出一組控制時間表。即自2011年,在全國範圍內嚴格實施國家第Ⅳ階段機動車排放標準。2013年,全國範圍內重型柴油車嚴格實施國家第Ⅴ階段機動車排放標準。“十二五”期間部分重點區域和城市提前實施國家第Ⅴ階段排放標準。

  在車的排放標準之外,對機動車的燃油品質也或將嚴格控制。規劃草案稿顯示,從2011年起,全國範圍內供應國Ⅲ標準的車用燃油,在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三大重點區域供應國Ⅳ標準的車用燃油,2015年前,全國範圍供應國Ⅳ標準的車用燃油,重點區域供應國Ⅴ標準車用燃油。。

  考慮到機動車增長過快,國家環境規劃院總工程師王金南曾表示,在機動車大氣污染問題突出的重點城市,開展機動車保有量總量控制試點。

  王金南的看法得到了著名大氣污染控制專家、中國工程院院士郝吉明的認同。郝吉明認為,試點城市應選機動車保有量增長幅度過快、交通環境壓力巨大的千萬人口以上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