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2013、9、26日我托同事在攜程網上預訂10月4-5日桂林陽朔酒店住宿,當時滿網房價最少在400元左右,且大部份預訂滿了。於是選擇了“桂林陽朔雨亭酒店”406號房一間,4日房價439元、5日房價358元。訂單號為186115385.
當我于10月4日下午到達該店辦妥住宿手續後看到滿街酒店全挂著“有房”招牌,且和我同樣甚至還要好的住房,價均在180-200元左右。
我強烈感受到了自己已被欺騙,好不容易出趟遠門放鬆心情,此時煩惱透頂。為什麼攜程網上所訂房價與市場相差這麼大,而且在網上故意喧吵抬高房價。有誰來監督網上市場?
攜程網與酒店簽訂合同:即使旅客以任何理由退房不住,酒店還是按預訂價全額從旅客信用卡中扣除!
合同法明確規定以欺騙等手段簽定的合同,從簽定之日起就是無效合同。酒店違法了,為什麼攜程網也配合進去了呢?
當時人生地不熟,我只好向當地工商部門求救,不知打了多少電話,晚7點左右當時正在忙著處理事務秦同志(工號2103210023)親自趕到酒店協調,最後結果我向酒店付出了70元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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