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我是京東的客戶,在2012年8月份買了東西後,就沒有去過京東商城了。2013年7月,上京東查看我的訂單,卻發現了,在2012年11月12日,有人用訂單:377458569,購買了0.93元的Q幣;而在2012年12月13日,有人又用訂單:409399273,手機號碼:13521334551 用我的京東積分242分兌現了24.18元的Q幣。這兩個手機號分別是廣州和北京的手機號,而不是我本人的(我的手機號是上海的)。因此,可以確定這是有人偷走了我的京東商城的積分。
誰能知道客戶的積分?很明顯是京東內部人員與外人勾結,將短期內沒有登陸京東的客戶積分偷走。他們的手法是:每次兌現0.93元,兌現26次,就能將242分積分偷走。(京東積分是100分兌現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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