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我的LG電視是2011年10月22日購機 型號42LW5500 不到半年就沒有3D效果 上門的師傅根本就不懂電視的維修,後來在本人的堅持下更換了一塊新屏 師傅現場確認 屏出現了3D效果 機器正常,用了一個多月的時間。今年屏幕再次出現橫紋,上門的師傅不知道什麼問題,回去諮詢。後來懂電視的朋友告訴我 是很明顯的屏問題。安排的師傅懂不懂維修啊?與LG售後交涉 與8.16日再次換屏。維修師傅換完屏後 也沒有進行其它調試就走了。再次開機出現機器遙控器和按鍵都不起作用,而且音量一直在最大100聲音非常大 根本沒法使用。再次與當地維修聯絡告知再安排師傅上門檢查 過來三天才上門檢查而且不知道是什麼故障説還得回去問北京的維修的 又過了一天才打電話告知是按鍵板和接收板都壞了,而且需要付費幾百元維修。維修前按鍵和遙控都是好的 維修過也沒有調試就説與他們沒有關係,再次與LG售後交涉稱1-2個工作日給答覆 現在已經3個工作日過去了還沒有人回復。查詢三包法第十一條 在三包有效期內修理兩次還不能使用的 可以選擇退換貨。但LG的當地人員稱只有同一故障出現上次才能退換,難道LG的規定還要大於三包法的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