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本人於2011年9月30曰購一台長虹牌等離孑50寸進口屏平板電視,型號;3DTV50738B價5700元;2012年4月12日電視出現一條細黑線即屏壞;4月19日換來第一台機看了二小時就壞了;後分別於4月23日和5月21日換來第二台,第三台;兩機均無電腦條形識別碼,産品出廠日期和能效表,而且是國産屏機色彩與進口屏相差太大,所以我再三要求換進口屏機,遭到長虹電器江西售後的百般阻撓,蓄意刁難並採取換臺5999元進口屏機需補差價600元霸王條款;向我挑釁嘰諷用戶可去法院起訴長虹公司等手段一直拖着不肯換;在8月18日在貴網315投訴幹予下,換來第五台是一台商場下架二手機我拒絕收機,8月27日換來第六台機我免強接收。但萬萬沒有想到第六台機於2013年5月3日屏又壞了;我當即要求退機退還全額款,江西售後採取保證,擔保和扣機,與我討價還價,換機要折價打折等行為;拒不返還故障機,剝奪我的物權權力,即使此機扣在江西售後三個多月到現在。
在此我向長虹電器股份有限公司討個説法,向以上強加給用戶的霸王條款和強盜邏輯討個説法,要求退機返還全額購機款,並賠償我在兩次換機的物質精神損失費,給予道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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