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去向
投訴單位:蘋果公司
投訴內容: 2011年7月28日購機,購于浙江國美電器有限公司金華店。 第一次故障及維修時間:2011年9月3日 ,充電器不能充電,更換充電器一個。 第二次故障及維修時間:2011年12月23日,home鍵失靈,更換機頭未換後蓋。 第三次故障及維修時間:2012年7月8日,聽筒無聲,有時有回音,又更換機頭未換後蓋。 現手機又出現故障被告之已過三包時間,維修要自己付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