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10月3日,我于噹噹網下單並付款購買了兩件彩粧産品(噹噹自營)。噹噹網于10月6日發來郵件表示商品已出庫並於配送途中。10月11日-10月15日,我未見相應包裹,固通過噹噹網的投訴郵箱、投訴電話等方式溝通,對方未回復郵件,客服“打太極”未反饋所諮詢信息。10月15日,通過@噹噹網李國慶,10月16日,噹噹網方面聯絡我表示包裹已確認丟失,但由於其內部處理流程、內部追責等因素,需要待訂單成為“交易不成功”狀態後再退款,但對於訂單多長時間能夠達到“交易不成功”狀態以及此後多長時間能退款給我含糊其詞。10月22日,我查詢我的訂單狀態,依然是“待收貨”。對方佔用我的資金,拖延返款的行為非常不合理。既已確定包裹丟失無法為我寄送我所訂購的産品,則我與之達成的購銷合同,對方執行不力已構成過錯,我有權要求繼續履行或是中止合同。為什麼我的退款要求如此難以達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