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今年9月4日電話訂攜程的機票時,被客服告知信用卡無法使用原因不明。最後只能換卡購買。事後致客服電話詢問得知我的卡于8月7日有拒付事項,故實施扣除4萬多積分及會員降級且停卡拉黑名單措施。作為持卡人及預訂人的我根本毫不知情,攜程未使用任何形式進行對我的通知。致電投訴後,工號8027客服主管在與我交涉中多次發生爭執,其態度並非解決問題,專橫霸道,當時我一再申明我的責任我願意承擔,攜程的責任也應該承擔,9月4日時如果我身邊沒有第二張卡能付款買機票,公司將有重大損失,主管人員不予理睬。然後再次致電投訴該主管,客服小姐稱會由另一名客服主管給我回應,結果在10分鐘後再次接到同一人電話,其囂張態度不減反增,問我還有什麼疑問,我表明不滿時,他一笑而過,當我表明需要處理結果而不是他口中的“要麼扣款要麼停卡扣4萬積分”時,他明確道:不好意思我們就是這樣的處理結果。且表明再怎麼投訴都是由他負責。如此的投訴處理是逼迫消費者低頭,濫用職權攔截我的投訴電話!完全喪失了消費者的權利!他的處理態度實在令人氣憤不已,如此的霸王條款,還希望消協能協助,還我一個公道!我的訴求是:該員工致電道歉,並給予一個合理的處理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