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8月28日,我在公司快遞至 老家一台新買的電腦。當著業務員的面,我裝好封箱。當時申請保價,但業務員告知公司不承擔保價的貨物。 原因是“只因為一次的快遞,如果物件真的丟失,公司損失很大”。
8月31日,家裏打來電話,説當著快遞的面拆箱之後裏面只有石頭。家人因為貨物嚴重不符,拒絕簽收。
8月31日,打北京客服, 説要核實,卻一直無下文。
打全國客服熱線:021-62963636,問為什麼公司不承擔保價時,告知根本沒有此規定。保價是客戶個人自由,任何時候不會拒絕客戶保價。
然後又打通當日來受理的業務員電話,問當何當時要求保價時 他卻以 “公司不受理保價貨物為由拒絕“,答覆説 北京和上海不一樣, 北京分部就是這樣的規定。
又聯絡 全國客服,問是不是不同地域 有不同規定, 答覆説無稽之談,根本無此規定。
現在希望通過 315,向匯通快運 討個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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